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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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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政府国资委2011年指导监督地方国资监管工作综述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4-16

河南省政府国资委2011年指导监督

地方国资监管工作综述 

2011年以来,河南省政府国资委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国资委系统指导监督工作座谈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在国资系统推动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的指导意见》和《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监督办法》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拓展工作领域、完善考评制度、突出工作抓手,不断提高指导监督地方国资监管工作的科学性、实效性,有力服务了国资监管大格局的构建。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省政府国资委指导监督地方国资工作领导小组,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副主任担任副组长,机关处室有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建立了定期例会制度、信息通报制度,定期研究部署指导监督工作。督促各省辖市国资监管机构加强指导监督工作,明确指导监督职能处室,落实指导监督责任,加强对县(市、区)国资工作的指导监督,目前,全省已初步形成了上下联动的指导监督工作组织体系。

(二)拓展指导监督工作领域。不断规范指导监督工作,制定了《2011年指导监督地方国资工作计划》,以完善组织机构、健全基础管理工作体系、拓展监管范围为重点,着力提升市级国资监管机构履职能力。以省直管试点县为突破口,将指导监督范围拓展至10个省直管试点县,实现了文件发送、信息联络、参加会议和培训等方面的对接。

(三)建立实施地方国资工作综合考评制度。启动实施地方国资监管机构综合考评工作,科学设置考评体系,对洛阳、平顶山、商丘等市国资委年度工作进行综合评定,并向当地党委、政府进行了反馈。开展了全省国资监管工作优秀(先进)单位的评比表彰工作,经过单位申报,指导监督领导小组成员处室集体评议投票,对评选出的郑州等3家国资监管优秀单位、焦作等6国资监管先进单位进行了通报表彰,有效调动了地方国资委的工作积极性。

(四)突出三大抓手提高工作实效。以央企合作、市属企业脱钩改制、省市企业合作为主要抓手,积极推进省、市两级国资监管机构的沟通合作,提高指导监督实效。在推进与央企合作方面明确各省辖市国资监管机构作为中央企业(省管企业)与地方合作的牵头单位,支持各省辖市国资监管机构征集合作项目,开展项目对接,在去年6月举办的河南省与中央企业重点项目签约洽谈会上,18个省辖市共签约项目92个,总投资2020亿元,不仅有力支持了地方经济发展,也有效提升了国资监管机构在地方工作中的地位。在推进市属企业脱钩改制方面,省国资委建立了委领导分包联系督导制度,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的沟通联系,全力支持省辖市国资监管机构推进市属企业脱钩改制,通过去年的不懈努力,全省有175户企业实现与主管部门脱钩和改制,郑州、洛阳、许昌、鹤壁、漯河等5市完成脱钩改制任务,进一步理顺了国资监管体制。在推进省市企业合作方面,省国资委积极搭建平台,推动省管企业与省辖市开展合作,去年11月召开了全省国资系统部分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运营发展座谈会,指导河南国控公司与市级国资经营公司开展合作;同时,我委也积极探索与各地市的战略合作,省国资委制定了关于支持南阳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从十个方面对南阳经济社会发展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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