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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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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政府国资委2012年指导和监督地方国资监管工作综述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4-16

河南省政府国资委2012年指导和监督

地方国资监管工作综述

2012年,河南省国资委在国务院国资委的正确指导和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在国资系统推动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的指导意见》和《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监督办法》各项要求,深入学习领会黄淑和副主任6月份在河南省国资委调研指导时的讲话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拓展工作领域,突出工作重点,不断提高指导监督地方国资监管工作的科学性、实效性,有力推动了国资监管大格局的构建。

(一)加强组织领导。委党委对指导监督工作高度重视,委主要领导明确要求把指导监督工作与专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提高指导监督工作实效。一是完善组织体系调整充实了省政府国资委指导监督地方国资工作领导小组,委主要领导亲自担任组长,分管副主任担任副组长,机关处室有关负责人为成员。各省辖市国资监管机构也明确了指导监督职能处室,落实了指导监督责任。省、市、县(市、区)三级联动的指导监督工作组织体系初步形成。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委指导监督地方国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定期例会制度、信息通报制度、工作督导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各成员处室及时沟通信息。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了与省辖市国资监管机构的常态联络机制,实现了互通互联互动。实施地方国资监管机构综合考评工作,对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并将考核结果向地方党委、政府进行通报,调动了地方国资监管机构的工作积极性。三是拓展指导监督范围。在省辖市层面,把国资监管日常业务的指导监督与年度重点工作的推进结合起来,实现了点面结合。在县级层面,将指导监督范围拓展至10个省直管试点县,实现了文件发送、信息联络、参加会议和培训等方面的对接,专门组织10个省直管试点县国资监管机构的负责人参加2012年度工作会议,实现省、市、县三级国资监管机构与省管企业共同研究部署工作,体现了一家人、一盘棋理念,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突出三大抓手提高工作实效。以与央企合作、市属企业脱钩改制、平安建设为主要抓手,积极推进省、市两级国资监管机构的沟通合作,提高指导监督实效。在推进与央企合作方面,明确各省辖市国资监管机构作为地方与中央企业(省管企业)合作的牵头单位,支持各省辖市国资监管机构征集合作项目,开展项目对接,各省辖市与央企战略合作逐步常态化、制度化。郑州、洛阳、南阳、安阳、新乡等市把央企合作项目纳入市级重大项目管理,洛阳市在国资委专设了央企联络科。在成功举办2011河南省与中央企业合作重点项目推介签约启动仪式的基础上,又成功举办了2012年央企参与中原经济区建设河南行活动,各省辖市共签约项目54个,总投资1653亿元,有力支持了地方经济发展,也提升了市级国资监管机构在地方工作大局中的地位。在推进市属企业脱钩改制方面,把脱钩改制作为推进政企分开、拓展监管范围的重要手段,多次召开省辖市脱钩改制工作座谈会,明确目标任务,倒排工作进度,加强督导服务,确保有序推进。通过不懈努力,全省列入计划的848户企业有733户基本完成脱钩改制或进入改制持续。在平安建设方面,组织召开全省国资系统信访稳定暨平安建设工作会议,对国资系统的信访稳定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活动,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和矛盾,及时消除不稳定因素。制定实施《省政府国资委关于在全省国资系统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把稳定作为实施决策的重要参考因素。全省国资系统整体稳定,企业生产经营有序,十八大前后我省国资系统没有发生集访群访事件。

(三)开展专项业务指导监督。制定实施《2012年指导监督地方国资工作计划》,以完善国资监管体制和制度、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深化国企改革和重组、加强地方国企党建为重点,着力提升市级国资监管机构履职能力。做好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和资产统计工作,指导省辖市国资监管机构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加强政策指导,及时通报信息,帮助企业有效应对严峻复杂局面。做好全省经营性国有资产统计工作,举办业绩考核和国有资产统计报表业务培训,规范国有资产统计工作。加强产权业务基础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地方国有产权交易的指导和监督,对产权交易开展专项检查。加快构建完善省辖市企业国有产权管理信息监测系统,扩大监测范围,推动产权管理由事后监管向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动态监管转变。加强监事会工作指导,以庆祝省管企业监事会成立十周年为契机,召集省辖市国资监管部门召开座谈会,指导省辖市国资委(局、办)做好监事会的组建派出工作。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启动厂办大集体改革,明确了省级及以下财政补助政策。加快落实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政策,国家补助资金已拨付我省。洛阳、新乡、信阳、驻马店、济源等市解决了一批多年悬而未决的疑难问题。

(四)探索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按照“实施国有经济统一布局,国有资本统筹运作,国有资产集中监管,国有企业相互合作,国资机构上下协调,系统内外协同配合”的指导思想,持续深化国资监管机构与地方政府的合作,营造国企改革与地方经济共赢发展的良好局面。推进河南省与国务院国资委的合作,提请省政府与国务院国资委签署了《关于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的战略合作备忘录》,共同推进河南国资监管体制改革创新,为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提供了重要保障。推进省国资委与省辖市政府的合作今年5我委与焦作市人民政府、濮阳市人民政府分别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围绕与央企战略合作、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合作。今年10月,我委还制定出台了《关于支持国有企业参与中原经济区濮范台扶贫开发综合试验区建设的意见》,在推进项目建设、统筹四资运作、深化国企改革、扩大对外合作等方面对试验区给予支持。开展国资监管大格局试点,将焦作市确定为我省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试点城市,进一步深化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完善市县国资监管体系建设;推动建立各类国有企业信息沟通、资源共享、协调行动的工作机制,推进地方各类国有企业优势互补、协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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