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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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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阳县国资局助推县域经济发展成效显著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4-28

力创县级国资监管新模式

长阳县国资局助推县域经济发展成效显著

 

郑东华  董爱平

 

      近年来,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紧密围绕国资监管中心工作,拓宽思路,探索创新,进一步提升国有资产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优化资源配置,科学营运资本市场,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创造性地开展了全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新的贡献。走出了一条全方位监管国有资产,高效率营运国有资本,最大幅度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新路子。

    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完善监管体制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建立了议事决策、监督管理、资本经营三层监管体制:议事决策层:成立了自治县县长任主任、常务副县长任副主任、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财政局局长等多名相关领导为成员的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监督管理层成立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具体负责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经营层组建了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负责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及相关工作。为了充分发挥资产效益,搭建投融资平台,支持我县中小企业发展,县国资经营公司出资组建了汇丰和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汇丰和中小企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汇丰和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清江画廊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等6家国有控股、参股企业。

    二、明确监管范围,创县级国资监管新模式

    随着国资监管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工作的基本结束,国有资产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国资监管范围也相应发生了改变。为此,根据新形势下对国资监管工作的要求,长阳县将现有国有资产的范围划分为三大块,明确了监管范围和重点。

    一是国有控股、参股企业。2011年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共16家,资产总额为3.9亿元,2011年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1亿元,实现利润总额1572.6万元。二是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共178户,其资产总额10.78亿元,其中:固定资产6.28亿元,负债总额4.73亿元,国有资产总量6.05亿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57.03%。资产总额按单位性质划分:行政3.85亿元,事业6.88亿元,按级别划分:乡镇1.07亿元,县直9.71亿元。三是企业债权“打包” 回购所形成的“打包资产”。 高额负债是企业发展的枷锁,是国有企业改革改制的难题。我县曾有30多家国有企业,但由于历史的原因,相当一部分企业债务包袱沉重,欠长城、信达、华融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债务就达4.2亿元。为了抢抓国家处置金融不良债权的优惠政策机遇,推动我县经济发展,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勇挑重担,按照有关规定对全县所属的20多家企业,近4亿多元金融不良债权进行打包、打折,实行统一收购,分期偿还。盘活近4亿的不良资产,成为我县国资监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近4亿元的“打包资产”也是我县国资监管工作的重点之一。

    与此同时,根据新形势下三大主体不同性质的资产结构,建立了“三位一体”的县级国资监管新模式,对于“打包资产”,我县实行了“统一收购、整合利用、集中开发、统一经营的模式”,所形成新的资产,根据投资结构,由国资经营公司下属企业全资或参股经营,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实施监管;对于国有企业实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监管、主管部门直管的监管模式;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由国资局和财政局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监管模式。

    三、加强制度建设、认真履行出资人职责

    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堵住国有资产流失的漏洞,必须从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一系列制度抓起,不断夯实国资监管基础。于是,县国资局立足摸清“家底”,深入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以及乡镇,对县级国有资产状况进行了深入细致地调查研究,掌握了行使国有资产管理的第一手材料。继之,积极主动争取县委、县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在加大《湖北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宣传贯彻的同时,结合自身实际,相继出台了20多项国有资产监管办法和制度,如《县人民政府关于严格国有资产处置程序的八条规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县属重点国有企业和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八条规定》、《县人民政府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管理的八条规定》等。还出台了《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县属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关于国资监管工作的管理办法和制度文件,这些文件的制定执行,进一步明确了国有资产监管职责,资产处置审批权限,规范了资产处置程序,强化了处置资金和国有资产收益管理。

    (一)  完善信息平台、实施动态监管。

    一是加强培训,不断提高国有资产监管信息化水平。随着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的广泛应用,国资监管信息化的要求不断提高,为此,我县加强了国有监管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的培训工作,近几年来,组织了各种类型的国有监管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培训30多场次,500多人次。每次都讲授了国有资产管理内容,其中每年都有二次以上的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工作的专业培训。

    二是加强了国有资产统计工作。严格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和国有资产统计工作有关要求,夯实了国有资产统计工作基础,在规范企业会计核算的基础上,不断提高国有资产统计信息质量,多年来,我县每年都按时按要求高标准完成了全县国有企业资产年度统计报表报送工作,包括报表数据和统计报表分析等都达到了及时、准确、真实、完整的要求,为国有企业国资监管工作提供了详实可靠的基础数据。

    三是建立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信息系统网络平台,购买了专用服务器,全县178个单位安装了专用软件,并与服务器连接,实时上报或下载数据,实现数据共享,及时更新基础数据录入、传递及审批工作,实施了动态管理。2011年,全省首次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数据评比活动,我县被评为2010年度先进单位。

    (二)严格监督检查、建立监管考核机制。

    再好的体制、模式、程序和制度,关键还是要看执行力。为加强制度的执行力,我县县长、副县长定期深入县国资局办公,大事督办,小事过问。并明确规定,工商、税务、财政等相关部门必须紧密配合国资监管工作,重大国有资产处置需经县常务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凡是未按照规定程序处置国有资产的,相关部门一律不予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不得变更注册登记。并将国有资产监管作为县直部门和乡镇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违规处置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者施以相应处罚,使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为充分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了国有企业财务决算监督审计工作,并将重点放在审计结果的效力上,做到“审计严格、整改有效”,使财务决算审计工作落到实处。重点关注企业经济运行情况、重大财务事项、重大投融资情况的分析和指引。将企业经营业绩与企业法人和职工工资挂钩,建立了一系列考核指标,成立了由国资局、财政局、劳动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考核专班,在每年年度终了到企业实施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企业职工工资总额和法人年薪。

    (三)充分发挥使用效益,强化国有资产收益管理。

    一是加强了对企业国有资产收益的预算管理,根据县人民政府《县属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县国有资产监管管理局、县财政局制定了《县属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实施细则》,2011年编入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2万元;二是加强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县人民政府令第8号出台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管理的八条规定》,实行了“资产占有单位执收、财政部门统一监管、统一收益票据、资金全额上缴”的管理体制,对过去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收益管理模式作了较大幅度的变更。进一步规范了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管理。2011年,国有资产收益全年共入库389万元,其中:出租出借收入134万元,资产处置收入120万元,产权转让收入135万元。今年上半年国有资产收益共入库420万元,其中:出租出借收入98万元,资产处置收入16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306万元。

    (四)严格加强资产处置管理,规范产权交易程序。

    产权变动既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重点,又是促进国有资产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的关键。县国资局把住产权交易关键环节,努力做到“两按”、“五把关”,事前介入,事中监督,事后随访。

“两按”即按规定、按程序实施产权交易。围绕建立“政府调控市场,市场依法交易,执法严格监督”的阳光管理体系,细化实化产权交易操作规范,在产(股)权转让、企业改制、资产重组、资产拍卖等重要环节中依法合规实施产权交易。对企业国有资产和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处置严格按照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公平、公正实施竞争。具体实施中严格操作程序,抓好信息披露、资产评估、资质审核、进场交易等各个环节。对企业改革改制中的国有资产处置,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从企业制定方案开始,全过程参与监管,既做到产权清晰,又确保国有资产最大限度的保值增值。

    “五把关”就是一把申报环节关。须实施产权交易的单位,在做好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按照决策程序审议通过,形成书面报告。企业改革改制,涉及职工安置方案的,需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二把审批环节关。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审查产权转让、产权交易等资产处置行为是否依法合规,对涉及企业改革改制的重大项目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并视资产处置额度大小确定审批权限。三把资产评估关。按照有关要求,由县国资局监督企业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并出具正式的评估报告,对数额较大的组织专家评委进行论证。对涉及改革改制的企业资产处置,须同时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四把信息披露环节关。对每一项国有产权交易,必须有相应的信息披露公告,并在报刊、电视台、综合招投标中心、拍卖公司等相关单位和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广泛征寻竞买人。五把进场交易环节关。明确交易机构、场所,并邀请职工代表、县纪委、监察局、工商局等相关部门参加,公开处置,现场监督。有效的防范措施既保证了产权交易依法合规,又促进了交易项目的大幅增值。2002年以来,我县按规定程序处置国有资产、完成产权交易金额累计达到2.1亿元,仅2009-2011年三年来就公开拍卖资产9项,实现增值165.83万元,增值率达到56%。比较典型的是2009年按规定程序依法公开拍卖2项资产,评估价45.5万元,拍卖成交价112.5万元,拍增67.2万元,增值率达到148%

    四、完善资产投资与配置管理、强化资本运作

    (一)  发挥国资公司经营职能,强化资本运作。

    县国资经营公司是我县国资监管经营层面的一大主体。针对我县企业债务包袱沉重、中小企业发展举步艰难的情况,县国资经营公司充分发挥其经营职能,科学营运国有资本,以盘活“打包资产”为基础,深化银企合作、搭建投融资平台,既重视对企业的扶持,又注重国有资本收益,助推县域发展,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一是盘活原县水泥厂、天柱山避暑山庄等“打包资产”,筹集资金5500万元,出资注册成立了长阳汇丰和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作为县级投融资平台,虽然起步晚,但起点高,成长快,截止201112月底,公司资产规模达到4.19亿元,公司净资产达到1.34亿元。近几年来该公司深化银企合作,确保重点项目融资,支持了我县许多重点项目建设,为我县的经济建设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007年以来,该公司先后融资1.9亿元资金,扶持了我县津洋口潘家塘环境综合整治、县经济开发区土地收储、龙舟坪―白氏坪沪蓉高速公路接线工程、经济开发区改水供水工程等9个县重点建设项目,并按期归还银行贷款本息,树立诚信形象,优化信用环境。2009年公司经过国家开发银行风险测算,综合授信给该公司一个亿的融资额度。

    二是出资组建了长阳汇丰和中小企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该公司自200810月挂牌成立以来,共接受30家中小企业担保申请,累计为35家中小企业,担保贷款61笔,担保总额1.81亿元,累计可实现担保费收入600万元,受保企业新增就业人员6000人,新增销售收入4.87亿元,新增利税9400万元。

    三是盘活打包资产、化解企业历史债务包袱。盘活打包回购县属企事业不良债权,消化处理历史遗留,是我县特殊情况下国资监管工作的重点之一,县国资局、国资经营公司、汇丰和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明确分工、密切协作,通过协商洽谈等艰苦的工作,为企业化解了历史债务包袱3亿多元,达到了优化国有资本结构,改善金融环境,助推企业改革改制的目的,促使长阳清江化工公司、巴山煤矿、县福利锰业、县医药公司、招徕河电站等一大批企业成功实现改制,在盘活数千万存量资产的同时,引进外来资本近1亿元。

    (二)加大调剂力度、规范国有资产配置管理

    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首先是把好入口关,从强化预算约束入手,逐步建立统一的行政事业资产预算制度和调剂制度。统筹资产的购置、配置行为,保证资产购置科学、配置合理。我们与纪检监察、政府采购、部门预算等部门密切配合、合理分工、明确责任,齐抓共管,最大限度地实现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合理布局和有效使用。

    一是在制定科学合理的配置标准的基础上,考核存量、控制增量。对超标准的存量资产实行强制调剂或市场经营,加大资产调剂力度,整合全县国有资产。近几年来,无偿调剂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屋5860平方米,公务用车11辆,客船1艘,办公设施1700多台套。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占用不均的矛盾,并利用闲置资产支援乡村建设,改善了一些镇、村办公条件。位于县城清江路的原县委大院是城中心的黄金地段,我县对县委办公室等21家行政单位办公用房实行了资产置换,将这些单位的办公用房全部拆迁,兴建了商业城,充分发挥了商业黄金地段的价值体现,同时还建了政务大楼,改善了办公条件

    二是严格购置审批程序,结合政府采购预算,对单位车辆等资产配置与政府采购部门联合审批,建立备案制度。严格按采购预算,由资产管理部门、相关财政业务部门、政府采购等部门共同审批后,进入采购程序。建立与财政预算部门、政府采购部门、纪检部门联席审批制度。财政预算部门对其资金来源情况签署审查意见,政府采购部门对其纳入采购预算情况签署审查意见,县纪委监察部门签署备案意见,国资监管部门对其资产配置情况签署审查意见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一分投入,十分收益,是县国资局“一班人”的工作理念和追求。通过大胆探索、完善国资监管体制、创新国资监管模式、强化制度建设、提高监管执行力等强有力的工作举措,五年来,盘活“打包资产”,为企业化解历史债务包袱3亿多元,促使20多家企业实现改制,安置职工5000多人,实施国有产权交易54项,实现国有资本增值200多万元。14家国有企业销售收入、实现利税始终保持增长态势,178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实现保值增值。这些成绩的取得,得到省市国资委、省财政厅、市财政局和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高度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2010年,市国资委、县国资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对我县国资监管经验开展了实地调研,撰写《科学营运国有资本 发展壮大县域经济》一文,先后在国务院国资委、省国资委和市国资委等官方网站上和《三峡燎望》等刊物上发表;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县财政局连续4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连续三年被评为市国资监管先进单位。

    作者分别系长阳县国资局局长、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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