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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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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南省国资委2013年度指导监督服务市州国资监管工作计划》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5-06

关于印发《湖南省国资委2013年度指导监督服务

市州国资监管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市州国资委:

  为贯彻落实全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和全国国资委系统指导监督工作座谈会精神,加强对市州国资监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省国资委制定了《湖南省国资委2013年度指导监督服务市州国资监管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各市州国资委要高度重视指导监督工作,积极探索,开拓创新,推动国资监管上新水平,国企发展上新台阶,加快构建我省国资监管大格局。

  附件:《湖南省国资委2013年度指导监督服务市州国资监管工作计划》

                                                         湖南省国资委

                                                            2013年2月25

湖南省国资委2013年度指导监督服务市州国资监管工作计划

  为切实加强对市州国资监管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服务,提高全省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加快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加快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

  (一)指导督促市州国资委全面落实出资人职责,积极探索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的有效形式,推动国有资产监管“全覆盖”。(政策法规处、委机关相关处室,全年)

  (二)组织召开全省国资委系统指导监督工作暨县级国资监管工作经验交流会议,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指导监督工作的会议精神,交流指导监督工作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安排部署相关工作。(政策法规处、委机关相关处室,6月)

  (三)召开2-3次市州国资委负责人会议,研究市州国资委监管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开展相关业务培训,推动市州国资委进一步完善国资监管组织体系和法规制度体系。(政策法规处、委机关相关处室,全年)

  (四)组织开展理顺县级国资监管体制调研,积极推动县级国资监管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县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主体。(政策法规处,7月)

  (五)完善对市州国资监管工作的考核评价制度,组织开展2013年度市州国资监管工作考核评价。(政策法规处,12月)

  (六)组织市州国资委主要负责人参加国务院国资委主办的有关培训。(政策法规处,全年)

  (七)指导市州国资委做好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工作。(政策法规处,5月)

  (八)加强对市州国资委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和省国资委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监督检查,指导监督市州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重大事项报告等工作。(政策法规处,全年)

  (九)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监事会理论与实务巡讲,建立健全市州监事会工作日常联系制度。(监事会工作处,全年)

  (十)组织召开全省国资委系统2013年度信息化工作会议,进一步推动全省国资监管信息系统建设。(信息中心及相关处室,全年)

  (十一)指导市州国资委实施新的产权登记办法,运行产权登记新系统,实现“应登必登、应登即登、登则登准”,通过全面梳理企业产权架构,为优化产权布局结构提供基础数据。(产权处,全年)

  二、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

  (十二)组织开展全员绩效考核培训,指导市州国资委推动监管企业全面开展全员绩效考核工作。(业考处,上半年)

  (十三)组织召开全省市州国资委考核分配工作座谈会,总结2012-2013年考核分配工作,部署2014-2015年工作。(业考处,上半年)

  (十四)组织市州国资委考察学习外省(市)国资委考核分配工作先进经验和做法,推进市州国资委考核分配工作开展。(业考处,下半年)

  (十五)深入市州国资委及其监管企业开展考察调研,实地指导市州国资委开展考核分配工作。(业考处,全年)

  (十六)加强对市州国资委监事会工作的业务指导,继续开展对市州国资委监事会的帮扶活动。(监事会工作处、技术中心,全年)

  (十七)组织一次全省范围内监事会理论与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国资监管专业理论水平。(监事会工作处、技术中心,下半年)

  (十八)组织开展市州国资委监事会工作经验交流座谈会。(监事会工作处、技术中心,上半年)

  (十九)进一步加强对市州国资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的指导,推动尚未开展国有资本预算工作的市州建立起工作体系,指导市州加强国有资本预算制度体系建设。(预算处,全年)

  (二十)加强对市州国资委国有资产统计和快报报送工作的指导。(预算处,全年)

  (二十一)举办市州国资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培训班。(预算处,下半年)

  (二十二)指导市州国资委开展项目督查工作,规范监管企业投资行为。(规划发展处,全年)

 

  (二十三)指导市州国资委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管企业节能减排工作水平。(规划发展处,全年)

  (二十四)指导市州国资委加强对监管企业公司章程的起草、审核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划发展处,全年)

  (二十五)指导市州国资委做好所属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信息系统的升级完善工作,加强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及时了解和掌握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基本运行情况。(产权处,全年)

  三、深化国企改革,加强对接合作,促进国有企业发展

  (二十六)进一步加强指导协调市州推进国企改革。提请省政府召开全省国企改革工作会议,对改革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提请省政府批准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市州国企改革的指导意见》,批准组建平台公司,从加强顶层设计指导、加大政策指导力度、加强重点问题协调、提供资产处置服务等方面,加强对市州国企改革的指导支持。加强调度督办,定期或不定期向省政府及省国企发展改革领导小组报告市州国企改革情况,对个别任务艰巨的市州进行专门督导,协调督促市州国企加快推进改革。年底,对市州推进国企改革情况进行督导和考核。(改革改组处,全年)

  (二十七)不断深化市州与央企省企对接合作。组织召开全省央企对接合作工作会议。设立央企对接合作项目数据库,及时掌握全省央企对接合作工作动态。定期召开省央企对接合作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会议。加强央企对接合作日常工作的考评。(资本合作处,全年)

  (二十八)指导市州国资委加强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工作,完善企业职代会制度。(群宣处,全年)

  (二十九)指导市州国资委强化对企业的支帮促服务工作。继续开展“购销合作抱团发展”活动。(规划发展处,全年)

  (三十)指导市州国资委推进监管企业技术创新,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规划发展处,全年)

  (三十一)稳步推进市州厂办大集体改革及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落实工作。(改革改组处,全年)

  四、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强化思想政治文化工作

  (三十二)指导市州国资委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党建处,全年)

  (三十三)指导市州国资委继续加强市州企业基层党建工作。(党建处,全年)

  (三十四)召开全省国资委系统组织人事工作培训会,加强对市州国资委系统组织人事工作的指导。(企干处,上半年)

  (三十五)推进省、市州监管企业间领导人员交流锻炼及教育培训资源共享工作。(企干处,全年)

  (三十六)邀请市州国资委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同志参与重点课题的调查研究工作。(企干处,全年)

  (三十七)向市州国资委印发《组织部人事工作选编》。(企干处,下半年)

  (三十八)邀请市州国资委纪委书记参加全省国资委系统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委纪委,上半年)

  (三十九)组织市州国资委纪检监察人员参加全省国资委系统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委纪委,下半年)

  (四十)组织市州国资委纪委书记到红色教育基地、廉政警示基地参观,指导市州国资委开展市州企业廉洁文化建设。(委纪委,上半年)

  (四十一)指导市州国资委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企业班组建设、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群宣处,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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