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河南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意见》的通知
豫国资文〔2004〕64号
各省属企业,各省辖市国资监管机构(经贸委),委机关各处室:
现将《河南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〇四年五月三十一日
河南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意见
随着新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的建立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我省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大力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营管理人员整体素质,为加快河南国有企业振兴发展和“中原崛起”奠定人才基础,意义重大。根据中央“大规模轮训领导干部”的指示精神和《“十五”期间全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纲要》的要求以及省委、省政府赋予省政府国资委的工作职责,结合我省实际,现制定河南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河南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服务为宗旨,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着眼于全面提高国有企业领导及管理人员整体素质,坚持一手抓思想政治教育、一手抓工商管理培训,努力建设一支政治业务素质高、经营管理能力强、系统掌握现代管理知识和现代科技专业知识,善于根据国内外市场变化做出科学决策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队伍和具有创新精神及创业能力、适应国际竞争需要的高层次、复合型的职业化企业家队伍,为加快我省国有企业振兴发展和“中原崛起”奠定人才基础。
河南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1.面向企业,强化服务。教育培训工作以服务企业为宗旨。从培训规划的制定、培训内容的确定、师资的选择,到培训的实施,都要紧密联系省管企业改革发展的实际,联系经营管理人员思想和工作的实际,以是否适应企业的需求、是否适合企业的工作特点、是否有利于领导及经营管理人员政治业务素质的提高为标准,做到既保证教育培训的质量,又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
2.突出重点,带动全面发展。以思想政治教育和工商管理培训为重点内容,以省管企业中层以上领导、经营管理人员和市属骨干企业领导人员为重点对象,带动和推进全省国有企业及非公有制企业的各类型培训全面开展。
3.从严治学,确保培训质量。坚持从严治学,从严治教。加强教学管理,强化培训措施,跟踪培训效果。根据企业和培训对象需求,及时改进培训内容和方法,加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提高培训质量。
4.深化改革,加快培训创新。转变观念,深化改革,在管理方式、培训内容、培训方法、培训手段等方面不断增强创新意识,积极探索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培训机制。
二、目标和任务
围绕全面提高河南省国有企业领导及经营管理人员政治素质、道德修养、经营管理水平和驾驭市场能力的总体目标,重点在思想政治教育、工商管理培训、适应性短期培训、智力引进、企业自主培训、高层次管理人员培训等六个方面实现突破。
1.加强理论武装,提高国有企业领导及经营管理人员思想政治素质。要把贯彻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内容,不断改进和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在积极完成中央、省委有关调训任务的同时,切实搞好省管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保证省管企业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每年参加各类思想政治集中学习不少于10天,其他经营管理人员每年参加思想政治集中学习不少于6天。市属国有企业领导及经营管理人员的思想政治集中学习也必须有具体的时间保证。
2.强化业务素质,继续抓好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工商管理培训。实践证明,“九五”期间在全国范围开展的工商管理培训是提高国有企业领导及经营管理人员业务素质的有效途径。今后一个时期,省政府国资委将把工商管理培训作为主要培训任务强力实施。要以“工商管理职业资格考试”为龙头,带动全省国有企业工商管理培训工作,力争在2007年前使全省国有企业中层以上领导及管理人员全部通过“职业资格”考试,并以此为基础,走社会化、市场化、规模化之路,逐步向“职业经理人资格认定考试”转轨。
3.积极开展涉外培训和智力引进工作。开展涉外培训和智力引进工作,旨在学习国外企业先进的管理模式、经营理念和专业技术,提高国有企业领导及经营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满足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的需要。涉外培训工作将以专业技术类培训项目为重点,适当开展管理类培训项目。一方面,有计划地组织、选派一批有培养前途的企业优秀管理人员到国外学习先进管理知识,参加对口培训和实地考察。另一方面,聘请国外专家来我省开展现场咨询或举办形式多样的学术报告会、研讨会。不断开拓新的国际合作培训渠道,促进国际合作培训的知识消化和成果转化。
4.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适应性短期培训。根据国家新出台的政策、法规和经济工作的中心任务,围绕企业改革和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围绕加快与国际经济接轨,提高国际竞争力、广泛开展管理创新、技术创新、资本运营、市场营销等适应性短期培训。要根据企业领导及经营管理人员的实际需要和企业工作特点,适时邀请省内外专家、学者,举办高层次、高质量的“周末管理论坛”,并以此作为适应性短期培训的主要形式。
5.大力推进企业自主培训。企业自主培训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企业内部管理的内在要求,是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培育企业文化、加强企业管理的重要手段。省政府国资委将加强对省管企业和各直辖市国资委的工作指导,支持各地和企业开展自主培训。
6.稳步推进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历教育。省政府国资委将在教育主管部门的支持和有关高校配合下,积极做好企业领导及经营管理人员在职攻读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博士学位的组织工作。推荐和选送一批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到国外著名大学攻读硕士、博士学位。进一步加强对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经济师以及资产评估、营销、环保、企业法律顾问等企业急需的各类专业管理人员的知识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专业管理水平和岗位任职能力。
三、培训措施和要求
1.加强教育培训基地建设。省政府国资委将与省内有关院校联合,利用其师资、场地等有利条件,建立若干个专门用于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的基地。各直辖市国资委和省管企业也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采取自办、联办等形式,建立适合本企业教育培训需要的专用基地。要加强对培训基地的管理,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努力做到教学、科研、咨询三位一体,逐步形成适合企业特点的教育培训体系。要延长工作手臂,省政府国资委将继续加强“培训协会”的建设,充分发挥协会在教育培训工作中的作用。
2.建立工商管理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工商管理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加快培育企业经营者人才市场,促进高素质、职业化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的必要环节。省政府国资委将重点抓好全省国有企业工商管理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建立及完善工作,以工商管理资格证书考试为龙头,带动全省国有企业领导及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以考促训,以证促学。
要建立健全持证上岗制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今后省管企业凡拟任中层以上领导及管理人员,必须把是否系统学习过工商管理知识,是否取得任职资格证书作为其任职、上岗的必备条件之一。没有取得省工商管理职业资格证书者不得提拔任用;对已经在领导岗位工作而不具有工商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督促其参加资格考试。经一定程序的考试仍拿不到证书者,劝其离岗。
要建立动态的职业资格证书管理体制。职业资格证书有效期为5年,随着形势的发展和国内外经营市场的变化,持证者要适时更新知识,参加必要的知识更新培训,换发新的资格证书。(全省国有企业工商管理培训和工商管理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细则国资委将另文下发)。
3.切实加强对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省政府国资委将成立省管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制定全省国有企业教育培训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国资委宣传与群众工作处负责对全省国有企业教育培训工作进行归口管理,具体负责全省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计划、指导、协调、督查和重大培训的组织与安排,负责全省国有企业工商管理职业资格考试和证书颁发工作。
各省辖市与省管企业要把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当地和企业总体发展规划,统一安排。要切实加强领导,实行目标管理,特别要管好教育培训工作的方向、政策、规划等重大问题。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带头参加学习培训,做好表率。要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培训效果,防止培训形式化和走过场。
4.加大教育培训经费的投入。各省辖市与省管企业要加大对教育培训工作的前提下,将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并按时足额拨付到位,保证教育培训任务的完成。加强对教育培训经费的管理,保证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