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推进省管企业党务公开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省管企业党委:
现将《关于推进省管企业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河南省政府国资委委员会
2012年8月22日
关于推进省管企业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进一步增强党务工作透明度,拓宽党内监督和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推动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建立公开、民主的党务工作机制,根据河南省党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河南省党务政务公开任务分解意见》,结合省管企业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立足点,通过推行党务公开,扩大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增强党的工作和党内事务开放性和透明度,充分发挥广大党员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加强对党内权力的监督,促进党内民主建设,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着力提高省管企业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为深化企业改革、推动转型升级、实现科学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发扬民主、广泛参与原则。尊重和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实事求是,面向基层,面向党员群众,做到党的事务让群众知晓、让群众参与、让群众监督。
(二)依法依纪、客观真实原则。严格按照《党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实施公开,做到内容真实可信,结果客观公正。
(三)积极稳妥、注重实效原则。紧紧围绕企业改革发展中心工作实施党务公开,将党员群众的要求与实际情况相结合,以党员群众普遍满意为标准,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统筹兼顾、改革创新原则。积极研究推进党务公开的特点和规律,形成责任明确、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立足实际,大胆实践,科学安排,规范运作,使党务公开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借鉴和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创新党务公开载体,不断研究新情况,探索新方法,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促进党务公开工作健康发展。
三、实施范围
党务公开的实施范围包括省管企业及所属单位各级党组织。
四、主要内容
党务公开的内容应全面、客观、真实、具体,在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企业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凡属党内没有明确规定不能公开的,都应当公开;凡属党内的重大事项特别是涉及党员切身利益的事项,都应当公开;凡属党员、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都要坚持实事求是,最大限度地进行公开。党员、群众要求公开,但基层党组织认为不便公开的,应书面提出理由,报上级党组织审定,并把上级党组织的意见及时向党员、群众反馈。党务公开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党组织基本情况:包括党组织机构设置和调整变动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情况,基层党组织、党员基本情况,党组织主要职责、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党组织建设有关制度、规定等。
(二)重大决策、决定、决议情况:包括党组织讨论决定的“三重一大”事项,党组织关于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制定的文件、重要工作部署及进展情况等。
(三)思想政治建设情况:包括党委中心组和党员领导干部集中学习情况,企业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情况等。
(四)组织建设情况:包括党委履行职责、召开民主生活会和整改情况,党组织选举、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组织开展创先争优及党建主题教育活动情况,党组织的奖惩情况等。
(五)党员队伍建设情况:包括党员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情况,党员培训、教育、管理的有关意见、办法和规定,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及支部组织党员学习教育活动情况,党员的奖惩、党员评议情况,生活困难党员和职工的慰问、补助情况和捐款捐物及使用情况等。
(六)廉政建设情况:包括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执行情况,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等。
(七)干部选拔任用情况:包括干部选任办法及选拔、调整情况,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情况,干部述职述廉述学情况,干部考核、奖惩情况等。
(八)其他事项:包括党员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经党组织研究决定或上级党组织要求公开的事项等。
党务公开内容要根据企业自身性质和党组织实际情况来确定。基层党组织在首次实行党务公开前,要明确应当公开的内容,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核同意。
五、主要形式
按照简便易行、灵活多样、方便群众、便于操作的原则,根据不同的公开内容灵活确定不同的公开形式。
(一)适宜在党内公开的,可采取党内有关会议、文件、简报、内部刊物、公示和设立文件查阅处等形式进行公开;
(二)适合向职工群众公开的,可采取党务公开栏、板报、电子显示(触摸)屏以及电视、广播、报纸、企业网站、手机报等形式进行公开。
(三)积极创新党务公开的方式方法,探索通过社会公示、听证和专家咨询、论证等形式,对党内事务决策的过程和结果予以公开。
六、公开时限
党务公开按照具体内容的要求,实行定期公开与不定期公开相结合,既体现时限性和有效性,也体现经常性和动态性。
(一)固定性内容长期公开。主要指党的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党组织的议事规则、主要职责和工作程序,党组织的设置等固定内容。
(二)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主要指党组织常规性工作等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内容,原则上年初公开年度工作安排并报告上年度完成情况,其他常规性工作按季度(或半年)公开一次。
(三)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主要指阶段性、动态性的工作,应根据进展情况分期逐段公开,结束时进行总结性公开。
(四)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主要指随机安排的工作和临时反映的事项,如发展党员公示、党员和职工群众反映问题的处理等内容,应视情随时公开。
(五)重大事项及时公开。主要指经会议集体研究决策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的事项,应视情及时予以公开。
七、程序和方法
党务公开一般按照提出、审核、公开和反馈的基本程序办理,坚持谁主管谁承办、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
(一)涉及国有企业党务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期限等,先由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或党务部门提出,经主管领导审阅后送交党委办公室。
(二)党委办公室对党务公开内容的准确性进行审核后,以一定的形式适时予以公开。其中,重要事项须经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需要报请上一级党组织审核的事项,按照规定办理报批手续。
(三)对于本级党组织制定的、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事项,经审核后要主动予以公开;党员、群众要求公开的事项,经党组织研究认定可以公开的,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开;党组织认为不便公开的,应作出具体说明,报上级党组织审定,并把上级党组织的意见向党员、群众反馈;对于只涉及部分人和事的事项,按照规定程序,向申请人公开,确实不能公开的,及时向申请人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四)每次公开后,要注意收集反馈意见,对党员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馈的意见,明确专人负责研究、筛选、整理,认真对待和整改,并将调查处理和落实情况予以再次公开,接受党员和职工群众的监督。
(五)按照党务工作规范化和档案管理要求,对党务公开的有关资料进行整理,并妥善保存。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推行党务公开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委有关精神,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客观要求,是一项政治性很强的工作,企业各级党组织要把党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行专题研究,作出周密安排。
(二)明确职责,健全机制。企业各级党组织是党务公开工作的责任主体,党组织书记是企业党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各级党务工作部门是具体做好党务公开工作的职能部门。要建立健全党务公开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切实保障党务公开所需工作经费,突出解决“谁来做”和“怎样做”的问题,确保这项工作扎实推进,不走过场。
(三)注重引导,营造氛围。企业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宣传引导工作,提高党员和职工群众对党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党员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营造推行党务公开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分类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推行党务公开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企业党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四)加强监督,狠抓落实。企业各级党组织要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的重要考核内容,定期不定期地检查和督办,防止和避免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要通过设立意见箱、监督电话、信访接待等途径,广泛听取党内外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不断改进党务公开工作。要把此项工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应予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应批评教育,督促整改,确保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顺利健康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