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国资委党委关于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
豫国资党文〔2014〕94 号
各省管企业党委,委属各级党组织:
密切联系群众是党的最大政治优势,也是党长期执政的根本保证。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兰考讲话要求,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使党员干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现就完善省政府国资委机关和省管企业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八项规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和省委书记郭庚茂有关重要讲话精神,忠实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和党的群众路线,深学、细照、笃行焦裕禄精神,坚持以改进作风为主线,以维护群众利益为核心,以反对“四风”为重点,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支撑,以直接联系为主要方式,以制度建设为根本保障,以了解群众、学习群众、服务群众、引导群众为主要任务,进一步落实为民务实清廉和“三严三实”要求,用求实的工作举措打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走好联系服务职工群众的最后一步路,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汇集国资国企改革的正能量,努力为打造“四个河南”、推进“两项建设”、实施三大国家战略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认真做好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必须紧密结合国资监管、服务企业改革发展的实际,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坚持领导示范带头。省政府国资委、省管企业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包括二级机构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大力弘扬焦裕禄精神,自觉克服官僚主义,带头走出机关接地气,带头联系职工群众摸实情,带头服务职工群众转作风,示范带动广大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
(二)坚持加强分类指导。要着眼形势任务,围绕工作大局,紧密联系委机关、省管企业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的工作、生活实际,找准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的着力点,采取务实举措,拓宽直接联系群众的渠道。
(三)坚持突出工作重点。要强化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始终把广大职工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围绕中心走基层,广开渠道听民声,深入现场察实情,尽心尽力解民忧,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让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四)坚持尊重群众主体地位。要着力增强党员干部做职工群众工作的本领,发挥职工群众首创精神,激发职工群众内生动力,及时总结职工群众创造的新鲜经验,紧紧依靠职工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推进国资国企事业改革发展。
三、制度建设
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精神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建立完善和落实好以下制度。
(一)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制度。省政府国资委、省管企业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紧紧围绕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坚持经常性、常态化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查研究。遵循针对性、科学性、创造性、可行性的原则,委党委每年都要有重点地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典型调研、热点难点问题调研,班子成员每人每年至少撰写1篇调研报告,为党委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供重要参考。坚持委领导分包联系企业制度,委领导每年深入市(县)国资监管机构、省管企业调查研究的次数应不少于10次,时间应不少于30天。监事会主席每年深入企业调查研究的时间应不少于100天。开展调查研究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要求,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实效,切忌搞形式、走过场。各省管企业领导人员要腾出更多的精力坚持经常性深入生产经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准确掌握基层情况,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生产经营。
(二)领导干部基层工作联系点制度。省政府国资委和各省管企业领导班子成员都要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基层联系点。联系点要侧重选择改革发展任务重、矛盾突出、困难较大、基础薄弱的基层单位,重点指导和帮助其理清发展思路,分析存在问题,研究对策措施。省政府国资委和省管企业选择联系点原则上不重复交叉,保持相对固定,联系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也可视情建立长期联系。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点可与分包联系企业制度相结合,每人联系至少3户省管企业、2个省辖市国资监管机构,原则上每年到联系点调研不少于5次,时间不少于10天。监事会主席联系点与职责分工相结合,每年到联系点调研时间应不少于1个月。各省管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基层联系点、调研次数的确定要紧密结合实际,更具针对性、更加务实。
(三)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省政府国资委、省管企业要高度重视信访稳定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亲自接待群众来访。接访可采取定点接访、重点约访、带案下访、上门回访等多种形式。省政府国资委每月安排1 名领导干部在机关接待群众来访,同时结合到企业调研,适时开展约访、下访活动。省管企业主要领导人员每月至少安排1 天时间接待群众来访,其他班子成员采取轮流方式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对信访问题突出、信访工作任务较重的省管企业,要适当增加领导接访频率,做到每天都有领导人员接访,有信访问题随时接访。定点接访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方便群众参与。领导干部接访要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承办单位和责任人,以便督办落实和答复来访群众。重点信访案件要实行领导包案,做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群众满意。
(四)广泛征集群众意见制度。省政府国资委、省管企业要建立和完善公开公示、听证咨询、民意调查等制度机制,着重就事关企业改革发展、重要政策出台和干部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广泛听取干部职工群众意见。征集意见可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开展调查问卷、入户走访谈心等方式进行。每年征求意见不少于2次。对征求到的意见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要高度重视,认真梳理,明确责任,抓好整改落实,解决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五)干部群众谈心制度。省政府国资委和省管企业各级党员领导干部都要认真落实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坚持经常性地与干部群众开展谈心活动,虚心听取意见建议,及时引导化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谈心活动要坚持平等相待、与人为善、诚实守信的原则,采取组织约请谈话、集体谈话、个别谈话、个人要求谈话等多种形式,重点了解和掌握谈心对象的学习、思想、工作、生活及家庭等方面的情况,倾听呼声,了解真实想法,沟通彼此的思想和感情,化解相互间的分歧和矛盾,消除误解和隔阂,增进熟知和信任。各级领导班子成员之间、领导班子成员与各自分管的部门(处室)主要负责人之间,要定期不定期地开展谈心活动。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职工群众之间倡导开展经常性的谈心交心活动。领导干部开展谈心要区别不同对象,因人而异,把握时机,做到“七必谈”:即干部职工工作变动时必谈,受到表彰或处分时必谈,遇到困难或挫折时必谈,出现矛盾意见分歧时必谈,考察干部或民主评议领导班子时必谈,群众有不良反映时必谈,离退休时必谈,真正使谈心谈话成为沟通思想、解决问题、增进团结的有效方式。在注重解决思想问题的同时,还要切实关心干部职工的工作和生活,尽心尽力为他们排忧解难。
(六)党员承诺践诺制度。省政府国资委、省管企业各级党组织要紧紧围绕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组织广大党员结合工作和生活实际积极开展承诺践诺活动,搭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平台,不断激励和引导广大党员立足岗位履职尽责,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省政府国资委机关党员结合岗位职责,每年签订1次承诺书,重点围绕国资监管中心工作、服务企业、“三型”机关建设、“两转两提”、转变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做出承诺,将承诺事项融入岗位职责,化为岗位行动,在承诺践诺中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企业、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省管企业党员结合岗位职责,每年签订1次承诺书,重点围绕企业改革发展、安全生产、服务职工群众、和谐企业建设、履行“三大责任”、廉洁自律、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等方面做出承诺,着力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在促进企业改革发展中创先争优,多做贡献。各基层党组织要对党员承诺事项进行审核把关,定期组织开展点评,督促和引导党员做到承诺一项、兑现一项,确保群众满意。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基层党组织书记要带头承诺践诺,并认真抓好本单位党员承诺践诺评诺工作的开展。要注重结果运用,把党员承诺践诺情况作为年度考核、民主评议、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总结经验,选树典型,激励全体党员带头干事创业、创先争优。
(七)党员干部志愿服务制度。按照自愿参加、组织需要、无偿服务、志在奉献的要求,积极引导和组织有能力、有特长的党员干部,结合自身实际和意愿,围绕便民利民、扶弱济困、和谐稳定等重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省政府国资委机关党委要以“关爱、共创、共建、互助”为宗旨,积极引导在职党员自觉参加驻地社区组织的各类公益活动和主题实践活动。各省管企业要紧紧依托建立的综合性服务中心,组建党员志愿服务队(站、点),组织有专长、特长的志愿者,定期开展有针对性的志愿服务活动。党员志愿服务要在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开展,集体活动时,要使用队旗或党旗,党员要佩戴党员徽章,亮明身份,树好形象。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志愿者进行经常性的教育和培训,主动收集驻地扶弱助困的需求信息及群众的意见建议,注重抓典型示范带动,不断拓宽党员志愿者服务领域,提高志愿服务质量,扩大志愿服务影响。
(八)服务企业服务基层制度。省政府国资委、省管企业要积极开展“双服务”专项行动,建立和完善“双服务”联动机制,优化组建各级领导干部、专家人才和业务骨干组成的专项服务组,深入企业,深入基层一线,了解和帮助企业解决在发展中遇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省政府国资委和各省管企业领导班子要相对固定分包企业和基层单位,结合形势任务和阶段性中心工作,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形式,深入企业基层单位和生产一线,了解基层干部职工现实思想动态和生产经营情况,尽力帮助解决在改革发展、结构调整、市场开拓、风险防控、项目建设等环节其自身难以解决的困难和问题,着力在帮助理清思路、明确方向、加强引导、解决难题上下功夫,着力在帮助基层困难职工落实相关政策、解决生产生活困难方面,提供政策咨询和更加优质的服务,让职工群众办事更加便利、快捷和满意。
(九)重大决策调研论证制度。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依靠职工群众办企业的指导思想。省政府国资委、省管企业各级党组织在讨论决定涉及干部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前,要坚持走群众路线,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不同层面代表的意见,接受和解答询问。要将民主沟通、民主听证作为决策重大事项的必经程序,切实扩大重大事项决策的民意基础,严防盲目决策、乱铺摊子、挥霍浪费等现象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是落实领导责任。省政府国资委、省管企业各级党组织要把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列入重要议程,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载体,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各级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做到亲力亲为、真抓实做。各级党委办公室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日常组协调工作。组织、纪检、宣传、统战等部门(处)要各司其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工会、共青团等人民团体要按照各自章程和有关规定做好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抓好示范带动。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做好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的具体组织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是树立正确导向。各级各单位要广泛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大力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强化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在党员干部培训工作中增设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的相关课程,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做群众工作的本领。要大力宣传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的重要意义,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形成正确的工作导向和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是加强考核评价。要把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情况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评价体系,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内容,注意听取基层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意见,重点考评党员干部深入基层、为民服务的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和工作成效。建立考核结果反馈制度,让党员干部清楚群众的评价,增强自律意识,明确努力方向。把考评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形成鼓励党员干部深入基层直接联系群众的导向。
四是注重跟踪问效。省政府国资委和省管企业党委要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经常性督查与阶段性督查、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通报情况。对于严重脱离群众、脱离实际、损害群众利益、影响党群干群关系的恶性事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确保制度落到实处。每年11 月底前,各省管企业党委要以专题报告的形式向省政府国资委党委报告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情况。省政府国资委党委每年底要向省委报告此项工作开展情况。
省管企业党委,委属各级党组织要根据本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措施,并在实践中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探索完善直接联系群众的有效措施,推动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工作深入开展。
中共河南省政府国资委委员会
2014 年12 月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