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国资文〔2017〕72号
省政府国资委
关于张毅、李宪伟免职的通知
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经研究决定:
免去张毅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职务,取消副总经理级待遇,由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按集团中层正职管理;
免去李宪伟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法务总监(副总经理级)、董事职务,取消副总经理级待遇,由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按集团中层正职管理。
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办理有关手续。
2017年8月3日
豫国资文〔2017〕72号
省政府国资委
关于张毅、李宪伟免职的通知
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经研究决定:
免去张毅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职务,取消副总经理级待遇,由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按集团中层正职管理;
免去李宪伟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法务总监(副总经理级)、董事职务,取消副总经理级待遇,由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按集团中层正职管理。
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办理有关手续。
2017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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