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国资委关于做好出资企业滚动编制2019-2021年
国有资本经营规划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滚动编制省级2019-2021年财政规划的通知》(豫财预〔2018〕197号)要求从2018年起,将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统一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统一布置、统一编报、加强统筹。为做好省政府国资委出资企业2019-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规划滚动编制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编制范围
省政府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均应滚动编制2019-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规划。
二、编制重点
各企业应结合本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项目实施条件,对原2018-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规划进行梳理、细化、评估调整,在此基础上,滚动编制2019-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规划。
(一)认真编制国有资本经营收入规划。各企业应结合自身生产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逐年预测盈利情况,测算应交国有资本收益。《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煤炭行业解困的意见》(豫政〔2016〕10号)规定,2016-2018年免收省骨干煤炭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省管煤炭企业在滚动编制2019-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规划时应按有关规定据实测算。
(二)科学编制国有资本经营支出规划。2019-2021 年企业国有资本经营规划支出用于推动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及相关改革成本支出等方面,以及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事项。企业应根据本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国家、省有关产业政策,按项目轻重缓急和实施条件,突出支出重点,科学编制国有资本经营支出规划。原则上工业企业可以申报 3—5 个项目,非工业企业可以申报 2—3 个项目。
三、规划报告
企业 2019-2021 年国有资本经营规划是预算和规划的有机结合。2019 年收支安排形成年度预算,2020和2021年收支安排为中期规划,将根据省财政财力状况逐年统筹编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规划报告内容包括报告主体和附表。报告主体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国有资本经营经营收入规划、国有资本经营支出规划等;附表包括 2019-2021 年国有资本经营规划收支表 (详见附件 1)。
(一)企业基本情况要完整准确。具体包括:注册资本、资产规模、股权结构、子企业个数、发展战略、经营范围、经营状况、主要财务指标、重大经济行为、国有资本经营状况等。
(二)支出项目规划要充分论证。申请材料应确保可靠、真实、完整。(1)申请资本性支出时,企业应提供项目名称、项目承担企业基本情况、项目实施的主要内容和绩效目标、项目立项依据、项目建设期、项目资金筹措等事项及有关材料。提供财务保障说明,包括自筹资金到位计划,增加国有股本的保证书,健全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2)费用性支出,主要用于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相关支出和僵尸企业处置职工安置缺口支出,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文件和审核材料。
(三)支出项目要设定绩效目标。 企业在上报规划时,应同时报送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绩效目标的设定应根据《河南省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试行办法》(豫财企〔2013〕250 号)确定的评价原则,运用科学评价方法,合理确定评价目标,确保支出执行过程及实施效果得到客观、公正的评价。
四、编报要求
(一)2019-2021 年国有资本经营规划编制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举措。各企业要充分认识滚动编制国有资本经营规划的重大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各项数据要进行充分论证,做到准确可靠,确保真实完整,切实提高规划编制质量。
(二)各企业应于 2018 年 7 月 31 日前,将本企业国有资本经营规划报告报省政府国资委(收益管理处),同时附送电子文档,电子邮箱 songlingxiang@hngzwcn.gov.cn。企业在编制 2019-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规划时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省政府国资委联系,联系人宋玲香,电话 0371—65507137、65507135 。
(三)本通知所列附件可在省政府国资委网站下载(http//www.hnsasac.gov.cn)。
附件2:《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滚动编制省级2019-2021年财政规划的通知》
2018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