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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国资委加大授权放权力度为企业发展释放活力

来源:省政府国资委企业改革处 发布时间:2019-12-05

为进一步加大授权放权力度,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9号)精神,省政府国资委近日印发了《河南省政府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19—2020年版)》(以下简称《授权放权清单》),对所监管的竞争类省属企业明确了20项授权放权事项,推动省属竞争类企业授权经营体制改革迈出新步伐。

2016年6月全省打响国企改革攻坚战以来,省政府国资委一方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一方面推动监管职能转变,在监管理念、监管重点、监管方式、监管导向等方面作出了全方位的提升。《授权放权清单》的印发,是省政府国资委在7月份印发《省政府国资委权力和责任清单(2019年版)》的基础上,进一步解放思想,更好的推动国资监管以管企业为主向管资本为主转变,同时赋予企业更多自主权,促进激发微观主体活力与管住管好国有资本有机结合的最新举措。

《授权放权清单》严格按照精细严谨、稳妥推进的工作要求,在监管允许的范围内,最大程度调动和激发企业的积极性,明确了4个方面20项授权放权事项:改革重组3项,产权管理8条项,选人用人1项,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工资总额管理与中长期激励8项。

《授权放权清单》在贯彻落实国家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充分体现了我省实情特色。一是分层开展授权放权。省政府国资委结合省属企业的功能定位、治理能力、管理水平、发展现状等情况,针对省属企业明确授权放权事项。同时,要求集团公司对所属企业同步开展授权放权,做到层层“松绑”,激发企业内生动力,提升各层级企业活力。二是加强行权能力建设。要求企业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要求,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夯实管理基础,优化集团管控,提升资本运作能力,确保各项授权放权接得住、行得稳。三是完善监督监管体系。省政府国资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通过健全监管制度、统筹监督力量、严格责任追究、搭建实时在线的国资监管平台等方式,确保该放的放权到位、该管的管住管好,实现授权与监管相结合、放活与管好相统一。四是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省政府国资委加强跟踪督导,定期评估授权放权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采取扩大、调整或收回等措施动态调整授权放权事项。除了此次明确的20项普遍性授权放权事项外,省政府国资委还将按照“一企一策”原则,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等省属企业明确授权放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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