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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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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20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2-06

办理结果:A

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

320号建议的答复

 

姜芳代表:

您提出的第320号《关于进一步扩大政府民企合作的建议》收悉。我委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针对您的建议,结合国资委工作职能权限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企改革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以问题倒逼改革,研究制定了有针对性的“1+N”国企改革文件政策体系,打出了一套统筹联动的改革“组合拳”,以混合所有制为代表的各项国企改革成效明显

一、关于加快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规范操作文件的出台问题。

2014年,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明确将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作为国企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我省“1+N”国企改革文件政策体系建设全面启动。在此之后,又先后出台了《关于省属国有工业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实施意见》、《河南省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实施方案》和《河南省省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试行)》等系列配套文件,为全面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提供了政策支撑。特别是《河南省省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试行)》的出台,进一步规范了混改操作程序,细化了混改前期准备、总体方案制订、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改制方案的制订和审批及实施等六个阶段的运作流程,实现了无缝对接、闭环管理,提高了工作效率,避免了国有资产流失,保障了职工合法权益。

二、关于进一步扩大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范围的问题

近年来,我们积极探索不同类型企业的混改路径和方法,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通过试点先行,以点带面推动混改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积极争取参与国家层面试点。我们积极主动与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沟通对接,最大限度争取国家层面试点名额,为我省国企改革争取政策红利,助推改革向纵深发展。2014年至今,我们先后推动全省不同层级国企参与了混合所有制、股权多元化、新三板挂牌、员工持股、双百行动等不同类型试点活动,其中省、市两级共7户国有企业纳入国务院国资委“双百行动”试点,是全国试点企业户数最多的省份之一。

二是积极开展对标提升活动。2018年集中发布27个重点混改项目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学习借鉴省内外先进地区、典型企业的改革经验做法,我们印发了《河南省国企改革对标提升工作方案》,制定了省内9个方面10户企业和省外7个方面10户企业对标学习交流活动计划,以混合所有制改革、企业上市、创新发展等方面开展对标提升活动,通过典型引领,促进国企改革工作开展。目前,员工持股试点工作座谈会和“两类公司”试点工作交流会已分别在安阳和洛阳举办。

三是积极推介国企混改项目。根据年度工作安排,我委以《2019年河南省决胜国有企业改革攻坚重点工作台账》混改项目为基础,准备推介一批混改项目,进一步扩大战略投资者选择范围,提高混改质量。

三、关于深入推进垄断领域改革的问题

河南省省属国有企业主要分布在工业、基础设施和现代服务业等完全竞争领域。为推进垄断行业改革,我省先后出台了《关于深化国有工业企业改革的意见》、《河南省省属国有非工业企业改革推进方案》、《河南省级盐业部门政企分开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积极推动相关行业改革,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参与企业混改,同时加快集团公司层面股份制改革,调整国有股权比例,实现股权多元化,逐步打破行业垄断,让各类企业都以平等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竞争。目前,全省盐业系统改制改革稳步推进,改制改革后盐业市场将逐步实现完全竞争。关于电力、铁路、电信等领域的改革建议,在国家层面推动的基础上,我们将积极配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改革推动工作。

四、关于提高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的运营效率问题

近年来,我们在推进国企混改工作中,高度重视提高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运营效率,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国企混改,出台了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中积极引入民间投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平等保护各类相关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严格按照“三因、三宜、三不”原则,一企一策,成熟一个推进一个,不搞拉郎配,不搞全覆盖,不设时间表,杜绝为“混”而“混”。

在实际操作中,指导混改企业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提高国有资本配置效率为目标,充分结合自身实际,分层分类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重视对公司章程的管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保护各类股东权益,建立定位清晰、权责对等、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克服“一股独大”思想,充分听取民营企业意见,有效发挥民营企业机制灵活、理念新颖的优势,通过优势互补实现深度融合提升企业的经营活力和发展动力。

感谢您对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关注,我们将积极吸纳您的建议,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积极创造条件,吸引民营资本参与国企混改,不断探索混改途径和方法,持续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联系单位:省政府国资委企业改革处(重组办)

联系电话:0371-65507081

联系人:孙儒伟  刘晗临

 

 

 

                         2019年5月17日

 

抄送:省人大选工委,省政府督查室,郑州市人大、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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