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
|
繁
进入适老模式
无障碍阅读
登录
|
注册
首页
河南国资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数字图书馆
专题栏目
首页
>
政务服务
>
办事指南
> 产权管理
【打印】
【字体:
大
中
小
】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审批事项办事指南
来源:
发布时间:
2019-12-27
分享:
项目名称: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审批事项
项目类别:
产权管理
办理依据:
(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二)《河南省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监管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03号);(三)《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6﹞306号)等。
办理条件:
无
申报材料:
(一)书面申请;(二)转让企业国有产权的有关决议文件;(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四)企业国有产权登记证(表);(五)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方案;(六)受让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七)批准机构要求的其他文件等。
办事程序:
(一)国家出资企业(一级企业)报送申请文件;(二)委办公室收文登记、编号,呈领导批办;(三)处室审核资料,形成本处意见并报委领导审签;(四)委领导审签后,下发批复文件。
办理期限:
资料齐全后,15个工作日完成。
收费标准:
无
办理部门:
省政府国资委产权管理处
办理地址:
黄河路38号
办理地点:
省政府国资委
联系方式:
0371-65507028
下载文件
: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审批事项.rar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家级省级国资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吉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江苏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安徽省国资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省直厅政府网站
河南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河南省公安厅
河南省监察委员会
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司法厅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河南省水利厅
省直属县国资监管机构
新蔡县财政局
鹿邑县财政局
固始县财政局
永城市财政局
邓州市财政局
滑县财政局
汝州市财政局
兰考县财政局
巩义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