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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国资委关于2021年度省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报告

来源:省政府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1-07-30

省政府督查室:

  根据省“两会”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集中交办会安排,今年交给我委承办的建议、提案共12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5件(主办件4件,会办件1件),政协提案7件(主办件6件,会办件1件)。建议提案内容主要集中在国企改革、企业信用保障纾困、债券风险、粮食安全等方面。这些建议提案反映的问题客观真实,所提建议科学可行,充分体现了代表、委员们对全省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工作的高度关注和殷切希望,让我们倍感鼓舞、倍加珍惜。目前,我们对所有建议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答复,已全部办结,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升站位,精心组织。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是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的基本要求,也是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总体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我委及时召开党委会,认真传达学习常务副省长周霁在省“两会”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集中交办会上的讲话精神,专题研究办理工作。党委书记胡广坤明确要求各承办处室要切实提升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到今年是建党100周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我省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之年,又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关键之年,做好建设提案办理工作意义尤为重大。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建议提案办理好、落实好。根据省政府关于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委印发了《省政府国资委关于做好 2021年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制度、办理程序,确定了主办和会办处室,提出具体要求。对主办的建议提案,要求主办处室发挥好牵头作用,组织协调各相关办理单位开展联合调查、联合协商、联合办理;对会办的建议提案,要求承办处室在收到建议、提案之日起15日内将办理意见函复主办单位。我委12个承办件主要集中在规划发展、企业改革和资本运营等处室,并由综合与政策法规处承担综合协调、督办、上报及答复等工作。

  二、规范程序,提高质量。我委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实行分管领导、处室负责人、具体承办人员分级责任制。承办处室主要负责人作为建议提案的第一责任人,亲自参与办理,指定处室骨干人员负责具体办理及答复。答复意见稿由主办处室代拟、综合与政策法规处会签,报请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签发。所有建议提案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答复稿、办理情况说明及电子文档统一报委综合与政策法规处备案。在办理过程中,我委坚持“把好三关”,即承办处室负责同志把好质量关,综合与政策法规处把好政策关,委领导把好大局关;做到“五个统一”,即统一办理规程,对办理方式、方法、程序、责任人、期限、回复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使全委办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按章办事。统一办结时限,要求各承办单位接办建议、提案后尽快研究,迅速调查处理,按期回复。统一落实专人办理,各承办处室实行专人办理、专人负责。统一反馈,承办单位在拟定答复意见前,应先征询代表、委员意见,正式答复时,一律以委主要领导签发的正式文件函寄送达。统一质量要求,各相关处室对每一件建议提案的办理都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做到高度重视,深入研究,认真办理,按期办结率达到100%。

  三、注重实效,确保解决。办理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关键在解决问题,重点在取得实效,努力把建议提案转化为推动我省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善计良策。我委坚持把建议提案办理答复作为推动国资监管、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以及落实省委省政府“万人助万企”工作决策的重要抓手,在办理过程中,为了准确把握建议提案内容,全面了解建议提案相关情况,真正体现代表委员的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我们对建议提案进行了认真分析和梳理,组织专人深入调研,通过走访、调研、座谈等多种形式,密切与代表委员的联系,充分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积极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办理工作,实现了“提”、“办”双方良性互动,使建议提案的办理更加科学合理。

  省政府国资委始终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与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找到切入点,摸准结合点,抓住着力点,既圆满完成建议提案办理,又极大地推动了全省国资国企工作的深入开展。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办理水平,并以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为契机,凝聚共识,群策群力,攻坚克难,助推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为谱写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作出应有贡献。


                                                                                                                                                       2021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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