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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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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大中型工业企业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若干意见

来源:省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2016-12-13

  豫政办〔2016〕206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李克强总理视察河南时强调,“双创”不仅是小微企业的生存发展之路,也是大企业的繁荣兴盛之道。为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视察河南时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进制造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大中型工业企业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下简称“双创”),进一步激发制造业企业创新活力、发展潜力和转型动力,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抢抓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机遇,在大中型工业企业中广泛开展“双创”,充分发挥企业资金、技术、人才、客户资源等方面的优势推动创业创新,对激活发展源动力、打造发展新引擎、走好创新驱动发展道路具有重要意义。我省制造业正处于转型攻坚的关键时期,大中型企业作为“双创”的重要载体、结构调整的主力军,集众智、汇众力推进转型变革,是稳调结合保态势、盘活资源创优势的必然选择,是高效整合资源、提升产业链整体效率的重要途径,是培育新业态新模式、增强发展新动能的重要抓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深化认识,完善措施、拓展空间、营造氛围,大力支持大中型企业开展“双创”,最大限度释放创新创造活力,加快建设有较强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强省。

  (二)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把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和“双创”紧密结合,坚持企业主体、示范带动,充分发挥大中型企业创新创业的引领作用,以企业资源平台化、员工创客化、产品个性化为导向,以制造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为主线,促进大中型企业建设各类“双创”平台,引导企业采取“众筹众包众创众扶”等方式集众智、汇众力,强化政策引导、要素支撑、精准服务,激发制造业创新活力,创出成果、效益和品牌,打造河南制造的核心竞争力和“金字招牌”。

  (三)主要目标。力争到2018年年底,大中型工业企业“双创”平台普及率达到80%以上,建设100个“双创”示范平台、100个创客示范团队,形成一批示范引领效应较强的制造新模式,“双创”平台成为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新载体。

  二、围绕整合产业链和盘活要素资源,建设“双创”生态圈和创新型企业家团队

  (四)建设“双创”生态圈。发挥大中型工业企业带动作用,通过“双创”加快产业链和供应链整合,汇集供应商、采购商、品牌商、运营商和服务商,共享金融、数据、技术、标准、信息等资源要素,打造开放共享、共生共赢的“双创”生态圈。一是推动生产制造向提供系统集成和整体解决方案的服务化转型,面向行业提供产品研发、产品设计、大型设备融资租赁、行业电子商务和专业物流等服务,促进信息流、技术流、资金流和物流的贯通和整合。二是利用资金优势发展产业链金融,以融资租赁、回购承诺等“销售+金融”模式开拓市场,以产业投资基金推动产业链协同创新,利用金融链稳定供应链,降低核心企业及中小企业生产成本。三是盘活闲置的土地、厂房、办公场所等资源,打造集共享式办公空间、创业社区、小微金融、创业公寓等为一体的新型众创空间,打造“互联网+创客+创投+产业”的“双创”平台,推动闲置资产充分利用。

  (五)建设创新型企业家队伍。发挥企业家关键作用,引领企业厚植“双创”基因、提升“双创”思维,坚守主业、诚信守约、大胆创新、不断超越,健全企业内部创新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向扁平化、平台化的创新型组织转型,提升企业整体创新能力和水平;通过完善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经营业绩考核机制,以及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方式,支持员工自主创业、企业内部再创业,增强企业创新发展能力。

  三、围绕技术创新和产品突破,建设技术研发平台和团队

  (六)搭建技术研发平台。注重挖掘全球创新资源,推动大中型企业在新技术和新产业领域前瞻布局,集聚全球领先创新人才、技术与资源,以协同设计、众包研发、创新联盟等方式联合攻关,加速突破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和主导产品。一是自建创新平台,利用在行业细分领域的专业优势,搭建聚焦主营业务和主导产品的技术创新平台,加快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与效率,推动企业产品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二是合建创新平台,通过与全球研发机构、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联合建立开放式创新平台,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加速企业创新过程。三是利用第三方创新平台,如产业联盟、技术创新联盟以及工业云平台等,开展低成本、高效率的创新活动,拓宽创新渠道、推动协同研发。

  (七)建设技术创客团队。大中型企业应组建由首席技术专家领衔的技术创客团队,采取多专业、扁平化、高效率的组织方式,承担协同创新、关键技术联合攻关、科技成果转化、新技术新工艺推广等任务。优先支持技术创客团队申报科研项目、申请科研经费,为其开展工作提供资金、设备、人员等保障。技术创客团队的科技成果转化纳入单位预算,实行统一管理,按规定赋予技术创客团队成果转化和科研经费自主权。

  四、围绕岗位创效和管理提升,建设员工“双创”平台和团队

  (八)搭建员工“双创”平台。充分挖掘大中型企业员工的“双创”潜力,建设“职工创客工作室”“首席员工创新工作站”“劳模工作站”等创客空间,为广大职工提供创意展示、开放交流、项目孵化、经费支持等服务,组织员工围绕新产品开发、生产工艺创新等开展攻关活动。一是全面开展“五小”(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小设计、小建议)竞赛活动,建立合理化建议制度。二是在企业内部建立创业孵化器、创客工作室等创新单元,推动管理体制微创新。三是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开展人人创客、创业创新的组织方式变革,推动传统科层制管理组织向扁平化、平台化、创新型组织转型。

  (九)建设员工创客团队。大中型企业应加快培养一批专注工艺提升、精益生产的“大工匠”,建立“大工匠”工作室,开展技术攻关、解决生产难题、创新完善工艺,带动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员工队伍建设,企业应给予相应待遇。对“大工匠”工作室,企业应制定管理办法,给予相应的项目和资金支持,做到有工作场地、有资金保障、有组织制度、有攻关目标、有效果评估。

  五、围绕延链增值和价值提升,建设开放式“双创”平台和团队

  (十)搭建开放式“双创”平台。面向个性化、多样化市场需求,利用大中型企业资源整合能力,集聚产业链上企业间和消费者的创新优势,发展“设计+用户”“制造+电商”“营销+社交”等新模式,加快制造业向研发设计、增值服务等价值链高端环节延伸。一是发展“设计+用户”,利用互联网平台将设计、研发任务分发和交付,以众包、众创等模式,聚合社会资源拓展创新空间,集合大众智慧广泛开展研发设计。二是发展“营销+社交”,利用互联网建设客户创客平台和网络社区,广泛征集用户创意,以用户为中心组织生产,促进生产与消费融合,推动形成零库存运营的个性化定制模式。三是发展“制造+电商”,大力发展企业电子商务,加快企业电子商务网站向行业电子商务平台转化,建设面向行业、服务产业的电商平台,发展体验经济、平台经济、分享经济。

  (十一)建设社会创客团队。大中型企业应积极培育涵盖研发设计和生产销售、不同群体和规模的社会创客团队,构建“创客市场—创客实验室—创客微工厂—创客银行”生态链,发展开放式研发、个性化定制、服务化转型等新模式新业态,促进生产方式变革,探索“双创”成果按实际产出分成的有效途径。

  六、优化发展环境,凝聚创新创业合力

  (十二)激发主体活力。深化简政放权,营造有利于制造业“双创”的管理和服务环境,放宽新产品、新业态的市场准入限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开展试点示范,每年在大中型企业中培育认定一批“双创”示范平台和创客示范团队,到2018年分别培育100个示范平台和团队。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在大中型企业中遴选百名创新型企业家,通过系统培训、对外交流等方式,着力建设一支具有创新精神、在新兴领域取得重大突破的企业家队伍。建立制造业“大工匠”档案,纳入我省高技能人才库统一管理。

  (十三)完善服务体系。开展专家创新服务团、创业导师团进企业活动,支持专业化运作团队和第三方服务机构参与企业“双创”。发挥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及互联网企业桥梁纽带作用,鼓励建立跨行业、跨领域的新型产学研用联盟,完善资金、技术、人才等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协同创新、合作共赢的产业生态。依托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和有条件的产业集聚区,鼓励建设资源聚集、创新活跃、高效协同的制造业“双创”基地,为处于初创期和成长期的制造企业提供线上线下结合、低成本、便利化的创业载体。产业集聚区平台建设资金应优先支持产业集聚区“双创”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和众创空间建设。鼓励电信企业构建低时延、高可靠、广覆盖的工业互联网基础体系,进一步提速降费,为“双创”提供网络支撑。

  (十四)加强金融服务。鼓励大中型企业建立面向员工和小微企业的“双创”投资平台,整合企业内外部资金资源,完善投融资服务体系,为创业项目和团队提供全方位的投融资支持。支持企业设立创客资金、创客银行,通过投资员工创业、创新成果回购、股权激励等形式推动“双创”;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依法合规发起或设立公益性创业基金。引导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基金等向创新型企业投资,发展投贷联动、知识产权质押、信用贷款、融资租赁等融资新模式,鼓励金融机构利用“双创”平台提供结算、融资、咨询等一站式金融服务。

  (十五)加强政策支持。每年从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中拿出一定数量的资金,专项用于支持“双创”示范平台、创客示范团队组织的技术改造项目及创新型企业家培训。省重大科技专项、技能人才培养资金要优先支持大中型企业“双创”项目。充分发挥省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等政策性基金的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支持大中型企业“双创”平台建设运营。全面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进一步扩大制造企业增值税抵扣范围,落实增值税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政策。

  (十六)鼓励争先创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创新型企业家、首席技术专家、“大工匠”等申报各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五四青年奖章”、“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优先推荐“大工匠”作为“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中原技能大奖”“河南技术能手”等候选人。积极举办各类“双创”赛事、论坛、培训等活动,支持企业员工参加国家和省举办的各类创新创业大赛。

  (十七)营造社会氛围。总结大中型企业“双创”经验,每年集中推出10大典型案例,通过试点示范加快推广普及。在全社会广泛宣传大中型企业“双创”成功模式、先进事迹,大力培育企业家精神和创客文化,弘扬敢为人先、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树立崇尚创新、创业可敬的价值导向,让“双创”蔚然成风。

  建立由省企业服务活动联席会议统筹协调、省企业服务活动办公室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工作推进机制,定期对大中型企业“双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进行会商。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专项配套政策和实施办法,强化跟踪服务和考核评估,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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