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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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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政府国资委印发《河南省省管企业生态环境保护分类分级差异化督促指导办法(试行)》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6-30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对省管企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督促指导,河南省政府国资委于2023年6月6日印发《河南省省管企业生态环境保护分类分级差异化督促指导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强调,近年来,省管企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形势持续稳定,但仍然存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个别企业顶风违纪违法突出的问题。2021年以来,生态环境部先后发现安钢集团后台监测数据造假和平煤神马集团京宝化工公司违规排放等问题,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压紧压实省管企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主体责任十分必要。

  《办法》明确,河南省政府国资委依据省管企业所处行业、能源消耗、主要污染物排放水平和生态环境影响程度等情况,对所监管企业进行分类分级评定,并按照评定结果实施实现差异化、精准化的督促指导。新组建的省管企业在成立时即确定生态环境风险等级,纳入清单管理。据此,将河南省政府授权河南省政府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22户省管企业分成两类三级,差异化实施生态环保督促指导。

  《办法》要求,省管企业存在瞒报环境污染事件行为或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社会影响较大或者危害后果较重等情形的,河南省政府国资委将依法依规采取发提示函、约谈、通报批评等措施强化督促指导。省管企业发生环境污染事件、节能环保违法违规事件、统计数据严重不实和弄虚作假等情形的,河南省政府国资委视情节轻重、影响程度等在年度考核中予以扣分或降级处理。


       附件1:河南省省管企业生态环境保护分类分级.doc

       附件2:生态环保风险等级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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