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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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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管企业安全生产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来源:社会责任处 发布时间:2023-09-06

  为依法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省政府国资委于2023年8月31日正式印发《省管企业安全生产若干措施》(豫国资规〔2023〕8号),以下简称《措施》,进一步推动完善省管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措施》要求,省管企业依法依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强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措施》明确,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严禁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行为,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事故上报主体责任;

  《措施》强调,用好安全生产举报“吹哨人”制度,鼓励企业内部员工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加大企业科技投入,加强安全生产科技装备智能化、数字化及风险隐患监测监控分析预警系统建设。

  《措施》规定,严肃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以及未采取有效措施治理的重大隐患或者因重大隐患造成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省管企业安全生产若干措施.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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