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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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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国资委关于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573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改革处 发布时间:2024-10-14

田开胜代表:

  您领衔提出的《关于对省属企业医保属地化造成地方医保基金缺口给予常态化政策倾斜的建议》(以下简称 “建议”)收悉,经我委会同省医保局、河南能源集团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有关政策规定

  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2016 年我省全面启动省属国有企业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属地化移交管理工作。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省属国有企业自行管理的社会保险实行属地化管理的意见》(豫政办〔2017 〕37号)、《河南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关于省属国有企业自行管理的医疗保险生育属地化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豫企改〔2017 〕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 “省属国有企业自行管理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移交至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 (市)统筹管理”;“企业参加地方医疗、生育保险后,按规定缴费比例缴纳医疗、生育保险费用,参保人员按规定享受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 (市)同类参保人员的待遇”;“移交前企业欠缴的医疗保险费和基金亏空,由企业负责补齐”;“对于煤炭企业在化解过剩产能过程中关闭退出矿井和撤销单位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2016年度全省退休人员人均医疗费 (4424元)缴纳10年的标准,由企业承担50%,省、市或直管县 (市)两级政府各承担 25% ”。

  二、河南能源集团医保属地化管理落实情况

  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安排,省政府国资委推动河南能源集团积极与省市医保部门沟通对接,并于2017年7月1日将企业自行管理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移交给省内 12 个省辖市、省直管县 (市)医保局,实现企业医疗保险安全平稳移交,顺利完成企业医保属地化管理任务目标,切实保障和维护了企业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移交属地化管理之后,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部分划转至 12个地、市医保基金账户,进一步充实了属地医保基金规模和统筹能力。

  为支持属地医疗保险基金正常运行,河南能源集团在积极对接省市医疗保障部门认真做好医保业务工作对接的同时,在企业力所能及的范围内采取了以下措施,确保医保属地化管理工作顺利推进。一是多方筹集关闭退出矿井和撤销单位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用。按照2016年度全省退休人员人均医疗费 (4424元)缴纳10年的标准,通过股权转让、资产出售等多种方式筹集企业按比例 (50% )承担的关闭退出矿井和撤销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35931.73万元,并于2019年底上缴到位。二是积极解决基本医疗保险历 史欠费问题。在企业经营形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多方筹措资金共计16295.50万元,补齐企业欠缴欠交的职工医疗保险费用,为医保基金顺利移交属地管理扫清障碍。三是及时足额划转医保结余基金。严格按照上级核定标准和参保职工人数,向12个地、市医保管理部门划转 1.1 亿元医保结余基金,并同步充实划转所有参保职工个人账户基金,确保了属地化管理后地方医保基金平稳运行。四是妥善解决分流安置职工社会保险费用。对企业化解煤炭过剩产能过程中面临分流安置的职工,一方面,通过内部调剂分流、对外输出用工等方式,积极推动职工再就业,减轻对地方就业和社保基金影响。另一方面,由企业按规定落实下岗职工的社会保险费用,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五是逐年提高企业和职工应缴医保费用 。落实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在企业经营形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结合实际条件,千方百计改善职工薪酬待遇,按属地医保管理有关规定,足额缴纳并上调企业和职工应承担的医保费用,支持属地医保基金正常运行。 2017年6月,河南能源集团月度缴存职工基本医保费用 (含生育险)6593.60 万元,目前已增加至9630.53万元,较属地化管理前增长46.06% 。

  总体来看,在河南能源集团企业医疗保险属地化管理后,对改善多地医保基金收支结余起到了积极作用,部分单位给当地医保资金结余做出较大贡献。比如,在属地化管理前,永煤公司在职职工1.85万人,退休人员0.21万人,在职退休比达8.8 : 1 ;义煤公司在职职工5.54 万人,退休人员2.93 万人,在职退休比1.89 : 1;驻郑各单位在职职工7272人,退休人员917人,在职退休比7.93 : 1 。但由于企业所属行业特点、资源禀赋条件、生产经营状况、劳动用工结构等生产要素条件不同,部分单位对改善属地医保基金收支结余效果较小。

  三、鹤煤公司医保属地化管理落实情况

  鹤煤公司是河南能源集团在鹤壁市产业布局的主要企业。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统一部署,鹤煤公司基本医疗保险于2017年7月1 日正式移交鹤壁市市级管理,涉及参保人员6.07万人,其中,在职职工3.28 万人,退休人员2.79 万人,在职退休比1.18 : 1 。属地化管理后,为减轻对当地医保基金运行压力,河南能源集团企业医保基金向鹤壁市划转结余资金 2901.43 万元。鹤煤公司在资金极为困难的条件下,多方筹集资金承担分流安置职工社会保险费用,为关闭退出矿井和撤销单位退休人员筹集基本医疗保险费用近 13500 万元。与此同时,企业竭尽所能稳定职工就业,千方百计改善职工薪酬待遇,并按政府规定调增参保职工医保费用。属地化管理前,鹤煤公司月度缴存职工基本医保费用1256.52万元,属地化管理至今,企业月度缴存职工基本医保费用1299.44万元,较属地化管理前增长3.41% 。

  当前,鹤壁市医保基金面临收支不平衡的问题,其影响具有阶段性和局限性,与资源型城市在煤炭落后产能淘汰和区域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所面临的经济增速放缓、产业结构失衡、就业人口减少、社会老龄化等深层次结构性问题有关。

  四、关于河南能源集团建立医保属地化补贴制度的情况

  (一)从国家法律法规看: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通过预算实现收支平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社会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给予补贴。”建议提出由河南能源集团建立省属企业医保属地化定员定额补贴制度,对鹤煤公司参保人员中超过在职人员30%以上的退休人员给予医疗保险补贴,缺乏法律法规依据。

  (二)从国企改革政策看:《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剥离省属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 “国有企业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后,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及其他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分离,统一交由当地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尚未实现社会化管理的省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社区实行属地管理,由社区服务组织提供相应服务。”因此,建议缺乏政策依据。

  (三)从省医保局意见看: 2002 年,我省在建立职工基本医保制度初期,出台了《关于国有困难企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指导意见》,提出“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初期,在达不到95%以上的城镇职工参保的情况下,基金抗风险能力低,社会共济能力不强,对参保单位退休人员超过在职职工30%以上的,可采取建立风险金的办法进行过渡”。目前全省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等共同发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框架基本形成,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全面建成并稳健运行。多年来,我省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一直稳定在95%以上,当前执行职工医保制度实施初期应对解决低参保率问题的过渡措施的风险金办法已经失去了现实基础。

  (四)从企业客观实际看:近年来,受宏观经济环境和煤炭化工市场影响,河南能源集团经营压力突出,尤其在企业债务违约事件后,企业面临更为严峻的生存发展困境。根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在省市各部门和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河南能源集团虽已基本完成改革脱困任务,但当前经营形势依然十分困难,没有条件、也没有能力对企业退休人员医保费用给予补贴。

  对于鹤壁医保目前面临的情况,省医保局建议鹤壁市医保部门加强管理,通过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强总额预算管理,完善对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强化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持续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严格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

  下一步,省政府国资委将指导河南能源集团进一步深化与鹤壁市政府的战略合作,加大在能源、化工、新材料等领域投资建设,推进更多领域更深层次合作,共建新时代“企地合作”新模式,为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感谢您对我省国资国企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2024年7月1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省政府国资委改革处  0371-65507223

  联 系 人:杨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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