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市财政局以持续推进国企改革深化提升为契机,大力开展“国资监管制度建设年”活动,着力完善国资监管制度,制定印发各类制度文件20余个,全面加强国有企业投资、融资、担保、考核评价、劳动用工等重点事项监管,切实落实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责。
一是加强投融资监管。严格执行《濮阳市财政局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对投资事项负面清单进行了及时调整,按照事前规范制度、事中加强监控、事后强化问责的原则,不断加强和规范市属企业投资事项管理。提请市政府出台《关于规范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新设企业行为的意见》,印发《关于加强市属企业投融资等重大事项管理的通知》《关于企业债券融资实行年度计划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投融资管理,从源头上防范投融资风险。
二是改进担保管理方式。制定印发《关于加强监管企业担保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监管企业担保管理工作的通知》,健全企业担保管理工作制度,要求企业从严控制担保事项,强化对被担保人的资信调查和反担保措施,建立风险防控和报告制度。
三是强化劳动用工和薪酬分配管理。与市人社局联合印发《市属国有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实施办法》,按照总量控制、精简效能、动态管理的原则,从招聘、管理、监督各环节,切实规范市属企业劳动用工行为。制定印发《市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办法》《市管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实施办法》,健全企业薪酬分配激励约束机制,正在起草《关于规范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
四是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制定印发《关于市管企业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对市管企业“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范围和决策程序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并对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
五是持续深化国企改革。制定印发《市管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市管企业全面推行中层管理人员“四制”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印发市管企业子企业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操作指引的通知》等制度文件,积极稳妥推进相关领域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