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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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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省管企业财务风险管理与控制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0-04-04

关于加强省管企业财务风险管理与控制的通知

豫国资评价〔2009〕17号

各省管企业:
    去年四季度以来,受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影响,省管企业经济增速下滑,经济效益下降,营运资金紧张,财务风险加大,生产经营形势十分严峻。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省管企业财务风险管控工作,促进企业平稳较快发展,省政府国资委决定建立省管企业财务风险监控机制,分析企业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变化,评判企业面临的风险及程度,将企业的财务风险划分为关注区间、管控区间以及特别监管区间,根据财务风险程度实施分类监管,提出应对措施和建议,强化对财务风险激励约束与责任追究,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财务风险管理机制,强化财务风险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财务风险管理。财务风险是企业最致命的风险,直接危及企业的生产经营。防范财务风险是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保障企业健康长远发展的基础。各省管企业要增强风险意识,强化组织领导,将财务风险防范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内控机制,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落实和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财务风险损失的责任追究,切实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对企业的不利影响,减少因财务风险造成的损失,严防财务风险失控,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强化对子公司的财务监管。压缩管理层级,原则上将管理层次控制在三级以内。完善重大财务事项集中统一管理制度,严格规定投融资、大额资金往来、担保、抵押、资金使用等重大财务事项的管理权限和审批程序,规范子公司重大财务行为,确保企业集团整体的有序运行。建立和完善会计委派制度,强化总会计师委派、轮换、履职评估等制度,增强对子公司的财务监控能力。加大财务信息化建设力度,促进集团各子系统信息的交换、集成与共享,实时监测子公司经营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减少子公司的财务风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合理编制和有效执行财务预算,积极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实现集团总部对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动态管理。加强对子企业的内部审计,健全内部审计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内部监督机制。
    三、加强筹资管理。完善筹资风险控制制度,严格融资职责分工与授权程序,确保筹资全过程得到有效控制。合理控制负债规模,资产负债水平要保持在合理水平,以优化资本结构,其中省管工业企业资产负债率一般要控制在65%以下,对于资产负债率较高、现金流量不足或存在大量逾期负债的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债务规模,降低负债水平。优化债务结构,合理搭配长、短期债务,确保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的搭配比例与企业资金占用状况相适应。积极创新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加强现金流量和资金链管理,防止过度负债经营引发财务危机。
    四、加强担保管理。严格遵守《河南省省属企业担保管理暂行办法》,认真履行备案和核准程序,规范企业担保行为,降低担保风险。健全担保管理制度,完善担保工作流程,加强担保对象的资信调查、担保合同制定、担保事项跟踪等关键环节的控制。严格控制集团对外担保,尽快解除与业务无关的集团外担保,严禁给非国有企业提供担保,禁止对经营状况非正常的企业提供担保。对于担保余额超过净资产50%或发生重大担保责任损失的企业,要严格控制新增担保规模。尽量避免使用连带责任担保方式,并切实加强对被担保方财务状况的跟踪分析,对代偿风险较高的担保事项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对于已经发生的涉诉担保,要通过正确运用免责规定、积极行使追偿权等方式,最大限度降低担保损失。
    五、加强存货和应收账款管理。积极开展存货和应收账款的清理,严格控制存货和应收账款规模与增长速度,加快存货及应收账款的周转。完善采购监督机制和招标采购机制,坚持实行集中采购,统一管理,防止采购风险。根据生产计划,保持合理的原材料库存,减少资金占用。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根据市场需求及时调整产品结构,以销定产,降低产品库存风险。加强销售管理,健全客户信用和销售管理责任制度,严格控制赊销额度和赊销期限,认真落实应收账款催收责任,将应收款催收责任层层落实到业务部门和个人,实施严格的考核奖惩制度,切实将应收账款催收与奖惩任免相挂钩,有效防范坏账风险。加强对外借款的清理催收,严格控制向集团外单位出借资金。
    六、加强资金管理。统筹规划资金供求,坚持量入为出,留有余地,稳健理财,严防资金链断裂。建立健全资金内部控制制度,明确资金调度的权限和程序,对于大额资金使用,应落实总会计师与企业主要负责人联签制度,对于应当实施联签的资金,未经总会计师签字或授权,不得支出。加强资金集中统一管理,加大总部资金筹集和调配力度,依托集团财务公司、内部结算中心、银行网银系统等平台,建立集团资金集中管理系统,提高资金集约化管理水平。加大银行账户的清理和管理力度,严格控制多头开户,定期对银行账户进行全面核对和清查,确保资金安全。
    七、加强投资管理。健全内部投资管理制度,严格履行投资决策程序和风险控制制度,重点是做好企业投资的可行性研究论证、进行集体研究决策和落实总会计师投资决策参与权。加强投资项目管理,严禁短贷长投;对于产能供大于求行业的投资项目严格禁止;对长期亏损或无收益的非主业项目坚决退出;对在建项目,根据资金供求状况,分清轻重缓急,有保有压,合理控制投资节奏;对财务风险处于关注区间的企业严格控制新增投资;对财务风险处于管控区间的企业禁止新增投资。认真履行投资管理规定,对在建项目,要向省政府国资委报送审批机构、资金来源及构成情况、概算情况、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措施等;对拟投资项目,要按规定报省政府国资委备案或核准。严肃投资决策责任,对于未执行或未正确履行投资管理有关规定导致投资项目不能达到预期盈利水平或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责任人,依据《省管企业负责人重大经营管理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其责任。
    八、建立健全财务风险防控机制。建立财务风险管理组织体系,理顺企业内部的各种财务关系,明确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在财务风险管理中的地位、作用及职权。完善财务风险管理责任机制,把财务风险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及个人,并实施严格的奖惩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对财务风险的监督管理负总责,企业财务负责人或总会计师按照分工负责保证财务风险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企业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及其他业务部门按照分工负责有关财务风险的防控工作。建立企业财务风险预警机制,研究制定符合企业自身特点的财务风险评估体系,合理划分财务风险等级,即关注区间、管控区间、特别监管区间。有效实施财务风险管理,按月对企业集团及子公司财务风险进行定性和定量化测评,判定企业财务风险区间,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对债务负担重、资金链脆弱的子企业加大监控力度,防止局部资金链断裂产生连锁反应。加强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认真落实《会计法》和《河南省省属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按照规定设置总会计师职位,进一步落实总会计师工作职责权限,总会计师应对担保、投资、大额经济合同、资产重组、产权转让等重大经营决策发表独立的专业意见,参加企业重大决策会议,参与表决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并对重大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各企业财务风险管理制度(包括财务风险管理组织体系、预警系统、风险划分方法、报告制度、监管措施、责任追究制度等)应于5月10日前报省政府国资委备案。
    九、建立财务风险报告制度。各省管企业要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和截至上月末企业集团及重要子企业财务风险分析报告报送省政府国资委,报告应重点关注资产负债率及已获利息倍数的变动情况,并结合其他相关指标,对财务风险现状、产生原因、应对措施及建议等进行全面系统阐述。据实填制省管企业财务风险监控指标表及投资风险监控表(见附件),并与财务风险分析报告一并上报。明确财务风险报告工作责任人及联络人,于5月10日前将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报省政府国资委。凡上报的材料均需企业财务风险负责人审核把关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

 

                                 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00九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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