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栏目受理个人和企业在对省级各政府部门办事过程中有关法规、政策、程序等问题的咨询。本栏目答复是一种指导性意见 ,不具有法定效力。
(二)监督投诉类问题和信访问题请拨打“交流互动”栏目中公布的电话。
(三)不属于本栏目受理范围,且不适合公开的问题视为无效问题,本栏目管理人员有权对问题进行删改并不再告知。
(四)一般问题由被提问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请勿就同一问题重复提交。
(一)本栏目受理个人和企业在对省级各政府部门办事过程中有关法规、政策、程序等问题的咨询。本栏目答复是一种指导性意见 ,不具有法定效力。
(二)监督投诉类问题和信访问题请拨打“交流互动”栏目中公布的电话。
(三)不属于本栏目受理范围,且不适合公开的问题视为无效问题,本栏目管理人员有权对问题进行删改并不再告知。
(四)一般问题由被提问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请勿就同一问题重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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