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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办事指南
来源:
发布时间:
2019-12-27
分享:
项目名称:
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
项目类别:
产权管理
办理依据:
(一)《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19号)(二)《关于国有股东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重组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9]124号)(三)《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发行证券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9]125号)(四)《关于印发<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9]94号)等。
办理条件:
无
申报材料:
(一)书面申请;(二)内部决策文件;(三)可行性报告;(四)相关企业的审计报告及财务会计报告;(五)上市公司基本情况;(六)相关经济行为涉及的方案有关论证情况;(七)法律意见书(视行为不同而定是否需要,参加不同行为适用的文件条款);(八)国资监管机构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办事程序:
(一)国家出资企业(一级企业)报业务请示文件(二)委办公室收文登记、编号,领导批办(三)处室审核资料,形成本处意见并报委领导审签;(四)委领导审签后,给企业颁发产权证。
办理期限:
材料齐全,7个工作日完结。
收费标准:
无
办理部门:
省政府国资委产权管理处
办理地址:
黄河路38号
办理地点:
省政府国资委
联系方式:
0371-65507035
下载文件
:
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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