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202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现将省政府国资委202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确认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一)请进入《河南省202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省政府国资委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名单》(附件1)的考生于2020年10月9日至1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到省政府国资委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地址:郑州市黄河路38号附1号,省政府国资委北楼328房间,联系电话及传真:0371—65507121)。
(二)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须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书》(附件2),同身份证复印件一并传真至省政府国资委人事处。逾期未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考生不符合面试资格条件或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的空缺,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递补。
二、所需材料
面试资格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笔试准考证原件。
(三)学习工作经历登记表(附件3,请下载后填写)。
(四)以国内学历报考的考生,需提供学历证书及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以国外学历报考的考生,需提供相应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拥有相应学位的考生,请一并提供学位证书及认证报告原件。
(五)与招录职位所要求专业不完全一致的考生,需提供载明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课程名称的《学习成绩单》(由学习培养单位盖章)。
(六)所有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均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附件4)。在企业工作过的考生以及具有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临时工、合同工等工作经历的考生,还需提供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费记录等材料;在事业单位工作的考生还需提供事业单位录(聘)用审批表、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费记录等材料。
(七)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在职人员: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5),并加盖单位公章。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加盖原单位公章的离职证明。
2.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需提供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相关录用文件原件。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需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
划鉴定表原件和相关证书及录用文件。
4.参加“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项目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书和录用文件。
5.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以及教育、人事部门录用的相关文件原件。
6.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需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
(八)除学习工作经历登记表、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同意报考证明外,其他材料均需同时提供复印件1份。
三、注意事项
(一)我们将依据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材料符合要求且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将获得面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面试确认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将按规定取消面试资格。
(二)考生本人须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条件等违纪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事实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
(三)附件2至附件5提供的声明书和证明样式为固定格式,各位考生必须全面、准确、规范地提供各项信息,不得遗漏。
(四)考生对面试资格审核事项和所需材料有疑问的,请提前电话咨询。
(五)此次录用公务员考试的相关信息,均通过省政府国资委网站(网址http://gzw.henan.gov.cn)发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考生,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网站信息。
(六)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考生现场确认时需确保体温正常,佩戴医用外科口罩以上级别防护口罩,并出示绿色健康码。
省政府国资委人事处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