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在北京闭幕。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总书记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充分肯定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政治局的工作。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完善和发展我国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的纲领性文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政治上、全局上、战略上全面考量,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作出的重大决策,充分体现了党中央高瞻远瞩的战略眼光和强烈的历史担当,充分反映了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举世瞩目。这一重要文件把握历史进程和时代发展潮流,深刻总结了我们党领导探索推进我国国家制度建设和国家治理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充分阐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科学内涵、本质特征和显著优势,明确提出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要求、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科学指南。
经国序民,正其制度。《决定》全面回答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上应该“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政治问题,标志着我们党对巩固发展社会主义制度的规律性认识达到了新高度,是一篇马克思主义的纲领性文献,是一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典教科书,是坚定制度自信、推进新时代制度建设的政治宣言书。我们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和理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重大任务,是把新时代改革开放推向前进的根本要求,是应对风险挑战、赢得主动的有力保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制度保障。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们之所以能够创造史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最根本的就是党领导人民建立和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加强和完善国家治理。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领导人民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
自我完善、自我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鲜明特征。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时期,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各方面任务繁重。战胜艰难险阻,再创新的辉煌,我们既要坚持好、巩固好经过长期实践检验的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又要完善好、发展好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保证我们赢得更大比较优势,展现出更为旺盛的生机活力,不断把我国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大幕启、宏图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必须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进行。要咬定青山、决不松劲,确保全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到位。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