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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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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省管企业债务风险管控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来源:省政府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1-05-10

  加强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重要举措;是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和地区经济平稳运行的客观需要;是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推动国有企业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为进一步指导省管企业做好债务风险管控工作,根据国家文件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和省委巡视整改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政府国资委印发了《关于加强省管企业债务风险管控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主要把握四个原则:一是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通过完善监测预警机制,提高风险预警能力;通过做强做优主业实业作,增强内源性资本积累能力,夯实防风险基础。二是坚持全面覆盖,分类施策。根据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企业的风险情况,摸清底数,找准症结,因企施策,采取针对性的防范化解办法。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统筹协调。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深化改革、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把握好风险处置的节奏和力度,平衡好防风险与稳增长的关系,坚持在发展中化解风险。四是夯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是化解债务风险的责任主体, 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工作负总责,做好债务风险管控工作。

  《实施意见》重点构建四大机制:一是建立债务风险管控机制。从负债规模和资产负债率双约束、严格投资源头管理、严控隐性债务规模、规范对外担保等方面提出了相关要求。二是建立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从债券发行、资金使用、到期兑付、违约风险防范、处置等债券管理全流程提出了具体要求。三是建立债务风险监测识别机制。综合企业债务水平、负债结构、盈利能力、现金保障、资产质量和隐性债务等,精准识别高风险企业。四是建立债务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通过全面深化改革破解风险难题,有效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


       附件:关于加强省管企业债务风险管控工作的实施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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