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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南省政府国资委委员会
关于省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情况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来源:省政府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1-08-24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13日至28日,省委第十二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情况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督察组对省政府国资委党委开展了专项督察。2021年3月16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向省政府国资委党委反馈了督察意见。省政府国资委党委高度重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不折不扣地抓好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推动督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升政治站位,切实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

  省政府国资委党委把抓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发展机遇,坚守“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向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对标看齐、推动新发展理念在省政府国资委及省管企业落地见效的过程,成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黄河流域生态多样性保护的过程,成为保驾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顺利实施、推动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的过程。

  (一)强化思想引领。省政府国资委党委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到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2次专题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国资国企绿色转型发展的工作实践和实际成效。4月8日,全省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工作会议强调,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力求在环保提标改造方面取得明显成效,要求省政府国资委干部和省管企业领导班子在思想上深刻认识生态环保的重大意义,筑牢环保督察整改的思想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我委接到专项督察反馈意见之后,迅速召开委党委会议进行学习贯彻,研究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主任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审定整改方案。我委将督察反馈意见共3个方面10个问题,逐条细化成33项整改任务、逐项对账落实,确保整改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

  (三)强力推动整改。我委对33项整改任务,逐项明确整改要求,确保整改到位。同时向河南能源化工集团等企业下发《关于做好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提示函》,要求企业定期整理所属单位环保问题台账,逐一整改,及时采取“回头看”行动,保证不遗漏问题、不忽视隐患、不推卸责任。对重点问题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通过召开会议、组织调研等多种方式,加强反馈问题、整改措施研究,发挥牵头单位作用、持续加强沟通协同。

  (四)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把整改问题与建章立制相结合,我委制定了《省政府国资委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进一步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坚持把整改工作和党史学习教育、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等重点工作推进结合起来,利用党委会、委领导议事会等时机,将督察整改工作和年度各项重点工作一体推进、同步落实。持续加大对督察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紧盯牵头处室和有整改事项的省管企业,强化跟踪调度,确保整改任务有效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确保环保督察整改措施落地见效

  截至6月15日,10个整改问题、33项整改任务,已完成13个,长期坚持13个,正在按计划持续推进7个。具体情况如下:

  (一)整改问题:对履行污染防治攻坚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认识不深入

  1.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深入。省政府国资委党委开展专题学习少,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缺乏系统谋划和指导措施。部分领导干部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不及时、理解不深入。经查阅2018年以来的党委会议记录,仅2018年5月29日专题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2019年、2020年未开展相关专题学习。

  整改情况:认真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在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中同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1.加强党委会专题学习。第74次党委会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要求在推动企业改革发展中,把生态环保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好;第77次党委会进一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会议再次要求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把省管企业绿色发展、生态环保等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做好年度生态环保工作谋划,强化上下联动,督促监管企业牢记绿色发展理念,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2.加强企业培训教育。4月26日第七期省管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修班第三周课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格局”,对企业领导人员进行生态环保思想教育,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担当;4月28日国资委举办专题培训班,邀请原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主任讲解新时代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实践与运用。

  完成情况:已经完成,长期坚持。

  2.履行“三管三必须”监管责任不到位。省政府国资委作为省管企业出资人,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研究部署不够,对所监管企业全年环保目标任务及完成情况掌握不清,履行“三管三必须”监管责任不到位。部分领导在督促省管企业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时存在畏难情绪,过多强调无公共管理职能的客观原因,没有下狠心、动真格抓落实。督察发现,按照《河南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方案》要求,安钢集团、平煤神马集团应在2020年底完成“淘汰碳化室高度在4.3米及以下的焦炉”的任务,省政府国资委作为配合单位,未安排处室、人员负责督促落实,监管责任履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1.加强统筹部署,向省管企业下发《关于做好省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情况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提示函》《关于上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通知》,提前谋划安排,加强对省管企业的环保工作指导;2.落实主体责任,建立省管企业生态环保工作定期报告机制,要求省管企业落实生态环保责任;3.安排专人负责,成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专项督促和定期检查指导省管企业相关整改事项,切实履行监管责任。4.平煤神马集团整改情况。平煤神马集团问题涉及下属首山化工、朝川焦化两家企业,首山化工2座4.3米焦炉已于2020年12月17日提前关停到位,朝川焦化3座4.3焦炉已于2020年12月4日关停到位。5. 安钢集团整改情况。安钢集团于2020年6月底前提前关停了最后2座4.3m焦炉,至此安钢6座4.3m焦炉全部关停淘汰。

  完成情况:已经完成,长期坚持。

  3.重发展、轻保护的思想依然存在。在指导省管企业发展过程中重经济效益、轻生态效益,部分企业在污染防治方面投入的资金、人力以及设备、技术等严重不足。对省管企业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宣传、培训及政策引导不够,部分企业负责人对自身承担的环保职责不清晰,环境守法意识淡薄。督察发现,省政府国资委对于省管企业的污染治理投资情况缺乏监督,对财务统计报表中的“污染治理科目”一项的填报未做硬性规定,部分企业未上报环保投入金额,导致环保欠账较多。

  整改情况:1.指导企业科学编制“十四五”规划,坚持绿色发展理念,谋划一批环保技术改造项目,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淘汰落后产能;2.修订投资事项负面清单,进一步加强投资监管,严把投资方向,禁止投资不符合国家和我省环保政策的项目;3.强化投资计划备案管理,重点关注环保投入情况,鼓励和支持企业优先安排符合主业发展的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项目,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环保政策要求开展技术改造项目;4.根据工作安排开展投资项目检查,将企业污染治理投资项目纳入重点检查内容,督促在建环保项目及时落地见效。

  完成情况:长期坚持,持续推进。

  (二)整改问题:督促省管企业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牵头单位不到位

  4.配合推进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工作不力。省政府国资委对省管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工作进度不够了解、配合措施不够到位,未专题研究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工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蓝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遂平工厂、驻马店市平蓝汇通化工有限公司搬迁改造工作进展缓慢。

  整改情况:1.建立省管企业搬迁改造领导小组,定期向省管企业收集搬迁改造任务清单,建立搬迁改造台账;2.要求省管企业明确改造目标、改造措施、完成时限、主责领导等内容,对搬迁改造任务实行“拉条挂账、逐个销号”;3.研究重污染企业往年改造搬迁案例,总结经验,汲取教训,针对搬迁改造问题给予针对性指导;4.平蓝汇通化工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12月底按要求完成了“关闭退出”验收任务,5.遂平化工厂按照“在2025年底前完成企业搬迁改造‘关闭退出’任务”,制定了关闭退出工作方案,截止6月15日,生产区域内地面上设备设施已经拆除20%。

  完成情况:已经完成,持续推进,长期坚持。

  5.配合落实大宗货物“公转铁”工作不到位。《河南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要求“拥有铁路专用线的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区,大宗货物中长距离运输铁路占比达到80%以上”。省政府国资委对省管企业督促检查不够,部分企业未落实到位。督察发现,郑煤集团投资830余万元在超化煤矿新建一套铁路装车系统,截至督察进驻仍未投入使用。

  整改情况:1.督促省管企业严格落实中长距离运输铁路占比要求;2.郑煤集团超化煤矿铁路装车系统已经投入使用,目前运行良好。

  完成情况:已经完成,长期坚持。

  6.推动省管企业治污能力提升力度不够。研究部署污染防治工作不积极,未能有效督促企业加大节能环保改造、降低污染排放和能源消耗。督察发现,平煤神马集团“2019年9月底前完成工作园区4蒸吨及以上燃气锅炉低氮改造”的任务,截至督察进驻时仍未完成;洛阳LYC轴承有限公司新增铸造炉配套污染防治设施未建设完成,铸造区六台离心机袋式收尘器收尘管道未连接。

  整改情况:1.把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补齐生态环境短板、推动绿色转型作为省管企业“十四五”期间的重要战略任务,以顶层设计推动绿色发展;2.建立省管企业节能环保改造目标和台账,督导企业保质、保量、保期完成改造任务;3.针对平煤神马和洛阳LYC轴承污染防治改造建设情况开展专项督查,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完成情况:已经完成,持续推进,长期坚持

  7.督促省管企业环境整治不到位。对省管企业日常监管不到位,对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长期不重视、不解决。2018年以来,郑煤集团芦沟煤矿因“煤炭物料未封闭,煤矸石覆盖不严,无抑尘措施”的问题先后被处罚8次。其中2019年11月30日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发现该问题要求立即整改,而2020年1月15日、8月17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检查芦沟煤矿时发现该问题依然存在。部分企业矿井“五到位一封闭”落实不到位,矿区留有无组织排放死角造成扬尘污染,部分裸露土地未绿化、地面浮煤清扫不及时、施工用料未及时覆盖等问题依然突出。

  整改情况:1.主动与省委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管企业所属地市环保政府部门进行沟通衔接,掌握省管企业环保违法情况,建立企业违法台账;2.健全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核实企业整改任务落实情况,严格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绿色发展理念;3.将生态环保督察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委党委对企业巡视监督重点,督促企业切实扛起整改主体责任。

  完成情况:已经完成,持续推进,长期坚持。

  (三)整改问题: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体系不完善

  8.监督机制不完善,督促省管企业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长效机制未形成。对企业监管的主要精力放在业务监管上,没有制定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日常监管相关制度。开展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专项督查检查少,监管的深入度、针对性、实效性有待提高。督察发现,2018年以来,在全省各项污染防治督察检查中,发现能源化工集团13个下属公司66个问题、郑煤集团5个下属公司25个问题,因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基层企业环境污染问题屡禁不止。

  整改情况:1.要求省管企业各级党组织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集中学习环保专题会,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绿色发展理念;2.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建立环保问题台账,把环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逐条跟踪落实,逐项对账销号,加强督导检查,出现问题从严追责,从严考核。3.将环境污染问题、生态环保违法违规事项等列入省管企业及其下属企业业绩考核的扣分项,加强考核约束力度。4.企业整改情况。能源化工集团13个下属公司66个问题、郑煤集团5个下属公司25个问题均已按时按要求完成整改。

  完成情况: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9.考核制度不科学,对省管企业环境责任事件的考核力度不够。虽然将生态环境方面的指标纳入省管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和年度综合考核之中,但该考核办法仅对涉及较大及以上重大环境污染责任事故列入扣分项,对日常的、一般的环境违法问题没有细化、量化的考核指标。只要不发生重大污染事件,就不影响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负责人的综合评价和绩效年薪,导致省管企业对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环境污染问题时有发生,考核激励鞭策的“指挥棒”作用未充分发挥。

  整改情况:督促企业对一般的环境违法问题纳入企业内部主管领导的年度业绩和领导人员考核内容,加大考核权重,倒逼责任落实、工作落实。

  完成情况:已经完成。

  10.联动机制不健全,形成环境保护齐抓共管的合力不足。与污染防治牵头部门沟通不及时,配合完成污染防治攻坚任务不积极;与省管企业之间未建立情况反馈机制,对企业落实环保工作进度、环保检查结果等情况不了解、不掌握,没有将环保处罚结果运用到企业的考核之中;有关职能处室未能严格按照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履行责任,处室间未形成工作合力。

  整改情况:1.主动与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沟通衔接,掌握省管企业环保违法情况;2.建立省管企业生态环保工作定期报告机制,全面掌握企业环保动态,督促省管企业落实生态环保责任;3.积极推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订下发《河南省政府国资委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将责任细化到相关职能处室,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完成情况:已经完成,长期坚持。

  三、抓住督察机遇,巩固深化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成果

  省政府国资委党委督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与省委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省政府国资委党委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省委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坚持解决问题与长效落实相统一、统筹兼顾与分类施策相统一,以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以巩固深化督察整改成果的实际行动,确保整改事项“见底清零”,扎实有力做好后续整改各项工作。

  (一)始终坚持融会贯通,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议题”等学习制度,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全力推动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进头脑,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提升党性觉悟和思想境界的精神动力,持续走深走心走实。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系统观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履行省委、省政府赋予的职责,带领我省国资国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发挥国有经济战略支撑作用,主动服务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战略。

  (二)始终坚持深化落实,不折不扣完成整改任务。持续加强对督察整改落实工作的领导,坚持好统筹推进、督导评估、对账销号等各项工作机制,坚持把督察整改作为党委会、委领导议事会重要议题持续跟进督促落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系统梳理33条整改措施,分类施策,抓紧抓实各项整改措施落地见效。对已完成的整改措施,做到交账不“销账”,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不断巩固深化督察整改成果;对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加强跟踪问效,进一步压实责任,多措并举推进落实,确保在限定时间内落实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工作,定期分析评估,及时调整完善,确保整改到位。

  (三)始终坚持统筹推进,全面提升国资国企绿色发展水平。把督察整改与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加大统筹协调和改革协同力度,聚焦绿色产业,科学编制实施“十四五”规划,以省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情况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为抓手、为动力,坚持把督察整改工作与省管企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整体推进相结合,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与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相结合,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与改善民生相结合,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补齐生态环境短板,不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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