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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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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政府国资委关于2020年法治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省政府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1-03-26

2020年,省政府国资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在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按照河南省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扎实推进国资监管法治机构和法治国企建设,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依法行权履职、依法防控疫情,全省国资国企系统法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

  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国资委党委书记胡广坤同志高度重视法治建设,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其作为根本遵循,统筹推动国资国企系统法治建设。组织召开党委会议先后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对加强国资国企法治建设作出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等3部党内法规,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开展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民法典》专题学习,明确要求全委党员干部深刻学习领会依法治国、依规治党重要内容,不断推进国资国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加强对国资国企法治建设的顶层推动。研究谋划国资国企法治建设年度工作,纳入《省政府国资委2020年度主要目标任务分工方案》,确保法治建设与其他重点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督促。印发《省政府国资委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落实省政府国资委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点任务分工》,研究起草《省政府国资委工作规则》、《省政府国资委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立国资委党委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清单制度,健全重大决策法律审核机制,明确要求重大决策、重要制度文件必须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核。多次召开党委会、议事会专题审议国资委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研究制定统筹推动国资系统法治建设的有关措施。安排部署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确保党内法规在国资国企领域落实落地。

  (三)强化对法治建设具体措施的指导督促。胡广坤同志多次对法治建设作出批示,在2020年全省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工作会议和国资委机关工作会议上专门对依法监管、依法治企作出部署要求。在日常工作中,多次对依法行权履职和规范性文件制定作出批示。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机关干部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

  二、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有效预防企业经营法律风险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省政府国资委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组织引导省管企业增强法治意识,强化法治理念,坚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组织复工复产,积极防范法律风险,为企业打赢防控与发展两场硬仗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强体系,统筹组织疫情防控。疫情发生后,第一时间成立了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建复工复产工作专班,坚持“一手牵两头”,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平稳运行工作。研究出台《省政府国资委关于支持监管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若干措施的通知》,特别强调要加强对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劳动用工、合同履行、物资采购等领域法律风险防范工作的指导支持。省管企业未出现员工聚集感染疫情的现象。

  (二)勇作为,彰显国企使命担当。疫情防控最吃劲的时候,组织企业生产防护用品类、医药类、食品类等物资3万余吨,保障了全省80%以上的煤炭、电力供应和基本生活物资。督促企业组织1万多名党员充实社区疫情防控一线,抽调88名医护人员支援湖北。机关和企业捐款捐物5000多万元。支持和推动省管企业对3644户中小微企业减租让利0.73亿元,助力近万户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带动近10万人稳岗就业,展现了国资国企抗疫“硬核力量”,向省委省政府和人民群众交出了满意答卷。

  (三)抓重点,强化合规法治意识。针对省管企业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中存在的法律合规风险,印发《关于依法防控疫情切实防范法律合规风险的通知》、《关于切实防范疫情期间境外机构法律合规风险的提示函》,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把防范法律合规风险作为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内容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督促;企业要严格落实重大决策法律审核制度,不能以事态紧急、时间紧张等为由避开法律审核程序,确保依法合规;加强对劳动用工、合同履行、工程进度、诉讼案件、公益捐助、个人信息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风险排查和评估,拟定应对预案,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同时,积极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增强法治意识,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全面提高企业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

  (四)重学习,提升依法治理能力。新冠肺炎疫情对民商事合同的履行产生了重大影响,为有效应对合同履行风险、力争减轻和避免损失,3月2日省政府国资委联合北京天同律师事务所以网络授课形式,围绕疫情对合同履行的影响及应对,对省管企业管理人员和法务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就如何评估风险、固定和收集证据以及最大限度减损避损作了深入讲解。省管企业各级经营管理人员450多人参加培训,取得良好效果。

  三、2020年国资监管机构法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一)依法全面行权履职。一是持续深化职能转变。在2020年度工作会议上对职能转变的总体要求、重点措施、主要路径、支撑保障提出明确要求,加快向以管资本为主职能转变。二是加大授权放权力度。关注国务院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情况,依法厘清国资监管职责边界,规范履职方式和流程。实施“放管服”改革举措,向企业董事会授权放权事项20项。三是推进智能化监管平台建设。按照国务院国资委要求,开展“大额资金在线监管”试点,基本实现网络通、数据通、业务通。加快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切实提高监管效能。四是积极推进公职律师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目前国资委有2名公职律师,同时组建了一支专业律师团队,共同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提供法律保障。五是认真办理涉法涉诉事项,维护国资监管机构的合法权益,妥善解决各类矛盾纠纷。2020年度,我委没有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对起诉我委的1起民事诉讼案件,我们认真研究、积极应诉,郑州中院、省高院已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六是严格出资人监督和责任追究。建立国资监督问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初步构建业务监督、综合监督、责任追究“三位一体”协同联动的监督问责工作机制。制定了《国资监管提示函工作规则》、《国资监管通报规则》等配套制度,依法加强事前事中监管,强化事后监督问责,进一步完善监督闭环,提升监管水平。

  (二)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严格落实依法决策机制,健全国资委党委和国资委工作规则,完善科学民主决策制度。二是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机制。进一步健全国资委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加强对涉及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事项的法律论证把关,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三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诚恳接受、严肃对待、深刻反思省委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制定方案建立台账,逐一对账销号,巡视整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四是自觉接受审计监督。积极支持和配合审计工作,全面提供资料、主动说明情况,对审计反馈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认真加以整改。对审计反映的涉及国有企业的问题,加大监督问责力度。五是切实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及时主动公开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省国资委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信息3000余条。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0年共办理网民咨询54条,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6份,均依法公开相关信息或答复。

  (三)完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一是切实加强重点领域制度完善工作。编制《省政府国资委健全完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2020年度工作计划》,全年共制定规范性文件5件。其中《履行多元投资主体公司股东职责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多元投资主体公司中国有股东的履责程序,提升了履责能力。向省人大常委会和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河南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立法调研计划。二是严格规范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注重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强化法律审核把关、规范上会审议程序,确保规范性文件质量。三是持续开展文件清理和整理汇编。截至2020年底,我委共有各类有效规范性文件113件。编印了《河南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管规范性文件汇编(2004-2018)》和《河南省政府国资委规范性文件汇编(2019-2020)》,为依法行权履职提供了制度保障。

  (四)扎实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健全日常学法机制。印发《国资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定》,制定国资委机关党建工作年度要点,将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机关各党支部学习重要内容。二是突出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内容。坚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中之重,把宪法、民法典学习作为重点内容,与重点业务相关法律法规和国资监管法规制度相结合,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三是扎实开展法治专题培训。举办国资委机关法治专题培训,组织机关干部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参加国务院国资委“法治讲堂”,累计参训2300余人次。四是创新普法方式方法。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互联网+”普法活动,通过国资委网站和“河南国资”微信公众号集中展示国资委系统法治建设成果。开展送法进社区、送法进企业等活动,提高人民群众和企业职工的法治意识。

  (五)落实“六稳”“六保”任务,稳住经济基本盘。一是以更高标准管控风险。督促企业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结合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将风险管理融入日常管理和业务流程,加快建立债务风险内控机制,维护国有企业诚信形象。进一步加强风险排查,完善日常监管体系,从产权管理、财务监管、资本预算、投资规划、考核分配、监督追责和干部任免等方面形成合力,强化所监管企业资产负债约束,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二是以更细措施降本增效。坚持对内挖潜,练好内功,用好考核评价指挥棒,落实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将责任落实到人,倒逼企业进一步降低生产性成本,压缩运营性支出,抓好政策性节支。三是以更严程序规范决策。指导企业根据发展战略合理安排投资活动,加强科学论证,严格决策程序,建立投资事项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制定重大投资项目后评价实施方案,选择重点项目开展后评价。截至11月底,37户省管企业资产总额2.4万亿元,同比增长4.4%;平均资产负债率76.5%;1—11月,实现利润93亿元,总体保持平稳向好态势。

  四、2020年法治国企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一)抓关键少数,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得到了有效落实。4月23日,印发《省管竞争类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把法治建设情况纳入企业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内容,并与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挂钩,增强了法治建设的制度约束。各省管企业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做到了依法治理、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共同推进。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安钢集团等将企业领导人员履行法治建设职责情况纳入年度述职内容,并将法治建设第一人职责延伸到主要子企业,依法治企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抓重要环节,企业依法合规管理不断深化。针对疫情的影响,加强对企业投融资、对外担保、产权流转、招标采购、混合所有制改革等关键领域和环节的管理,把依法合规管理与经营管理深度融合,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向省管企业转发《中央企业合规管理系列指南》和《中央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法律合规风险防范研究报告》,指导做好依法合规工作。平煤神马集团、河南交通投资集团等建立完善风险防控基础体系,加强重要经营事务的合法合规性审查,法律事务机构全过程参与合资合作、投融资等重大项目前期调研和谈判等环节,严守风险底线。安钢集团以“2332”管控体系为统领,推进财务、投资、审计、法律、经营等管控体系建设。河南国际集团建立法务部门及外聘律师提前介入境外重大项目工作机制,有效防范境外法律风险。

  (三)抓服务中心,法治工作价值创造功能较好发挥。一是企业法治工作支撑改革更加到位。积极推动省管企业深化法治工作支撑改革各项工作,并取得积极成效。平煤神马集团法律事务机构全面参与“僵尸企业”处置、压减层级等改革中心工作,保证了各项改革任务依法推进。二是保障发展更加有力,法律审核、法律评估、法律参与等工作已渗入到公司各业务层面和环节。河南国资集团本部及权属企业所有重要决策、重大投资必须经过决策层集体讨论,必须听取法律意见,法律参与审核率达到100%。三是维护国有资产安全更加有效。河南机械装备集团针对企业运行中的法律管理风险,在创新监管思路、健全防范制度、改进防控方式、提高服务效能上下功夫,注重整合内外部法律专业资源,有效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

  (四)抓队伍建设,法治工作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省政府国资委始终把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放在推进企业法治建设的重要位置,支持、鼓励省管企业通过市场化方式选聘总法律顾问,并作为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支持、鼓励省管企业设立独立的法律事务机构,省管企业法治工作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平煤神马集团全系统法务人员达200余人,同时按区域配备总法律顾问,为公司稳健运营提供了坚实保障。

  (五)抓宣传教育,企业法治文化逐步形成。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增强法治理念,努力使全体干部职工成为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践行者、坚定捍卫者。组织企业开展《民法典》、《土地污染防治法》等专题法治宣传学习活动。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多数企业利用摆放展板、发放法律书籍、法治专题培训、网络法治竞赛、公司OA网、微信公众号、LED屏滚动播放等多种形式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普法宣传活动,对职工及家属30余万人进行了法治宣传。积极参与省法学会“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进企业活动”活动,组织省管企业管理人员参加法治培训20余场,参训3000余人次。

  在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的精心指导下,省政府国资委的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问题和不足。一是法律制度供给相对不足,特别是国资监管制度体系尚不能完全满足新形势下的工作需要。二是法治建设工作总体还不平衡,国有企业合规管理尚处于起步阶段,涉外法律风险防范存在短板。三是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仍需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还有所欠缺。四是法治工作机构和队伍相对薄弱,机关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作用需要进一步发挥,还需要更大力度加强国有企业法律人员队伍建设。

  省政府国资委将以此次考核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法治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持续完善国资监管法规制度体系,加强法律审核,积极推动《河南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立法工作。二是持续深化国资监管职能转变,加快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具体措施,严格执行权责清单。三是加强依法行权履职,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细化法律顾问履职程序,强化机关法律风险防范,妥善处理诉讼纠纷案件。四是全力推进法治国企建设,加强对标对表,着力固根基、补短板、强弱项,确保企业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五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研究启动国资委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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