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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国资委印发《河南省省管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差异化督促指导办法(试行)》

来源:省政府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3-03-06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对省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督促指导,省政府国资委于2023年2月18日正式印发《河南省省管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差异化督促指导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强调,近年来,省管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但仍然存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行业领域事故突出等问题。根据2017-2021年全省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情况,我省国有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数量占总量的29%,同时一些国有企业典型事故给我们敲响警钟,因此压紧压实国有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主体责任十分必要。

  《办法》明确,省政府国资委依据省管企业的固有安全风险、安全生产管理能力、生产安全事故和信息化建设等情况,对所监管企业进行分类分级评定,并按照评定结果实施实现差异化、精准化的督促指导。新组建的省管企业在成立时即确定安全生产风险等级,纳入清单管理。

  《办法》要求,省管企业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或对生产安全事故存在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等五种情况的,省政府国资委依法依规采取提醒警示、约谈、通报批评、巡查等措施强化安全督促指导,实行为期一年的重点关注,关注期满重新定级。省管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督促指导实行动态调整,原则上每两年进行一次动态调整,特殊情况下及时进行调整。


       附件:河南省省管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差异化督促指导办法(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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