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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来源:光明日报 发布时间:2024-09-23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聚焦建设美丽中国,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以产业结构、能源、交通运输、城乡建设、消费模式等五大领域绿色转型为着力点,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意见》强调了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工作原则,即坚持全面转型、协同转型、创新转型和安全转型。“四个转型”是一个辩证统一、联系紧密、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是对新时代我国绿色转型实践的科学总结,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提供了遵循、指明了方向。

  1.深刻把握“四个转型”的内在要求

  坚持全面转型,促进生态和福利的协同改善。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抓生态文明建设,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取得前所未有的重大成就,但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仍存在片面追求GDP增长而忽视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和社会福利的提升等问题。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必须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破除对原有高能耗高排放模式的路径依赖,将绿色转型的要求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规划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协同的最优经济增长路径,全方位、全领域、全地域推进绿色转型。

  坚持协同转型,实现责任和能力相互匹配。《意见》提出两个阶段目标:到2030年,重点领域绿色转型取得积极进展;到2035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基本建立。对于绿色转型而言,全国整体目标明确。但受发展程度、资源禀赋和技术水平等因素影响,各区域、各行业环境治理成本和减污降碳潜力不尽相同,碳减排责任和碳减排能力存在较大差异。从区域层面看,能源和矿产资源主要分布在生态脆弱或生态功能重要的地区,并与主要消费地呈逆向分布。比如,能源开发地与消费地在空间上不匹配,西部地区不应与东部地区承担一样的碳减排责任。从行业层面看,不同企业的边际减排成本不尽相同,假如把资源配置给生产率低下的企业,就会造成资源浪费。如何在实现整体目标的情况下,兼顾区域和行业之间的碳减排权责分配与公平性问题,是全面绿色转型在空间维度上面临的关键难题。“协同”要求在速度上和路径上不搞齐步走、一刀切。在区域层面,应在统筹国家整体目标及各区域资源禀赋、发展现状、发展规划的前提下,明确各时期承担减排的主要区域。在行业层面,应在掌握企业能耗与碳排放总量的基础上,明确减排责任,促使相关企业分工推进部署具体减排项目。将减排任务集中于减排优势企业,可以实现碳排放权等资源环境要素以及劳动力、资本等传统要素的优化配置。

  坚持创新转型,弥补动力和制度的供给不足。绿色转型是一个动态优化过程,需要有持续的动力推动改革不断深化。我国的目标是突破“先污染后治理”的传统发展模式,实现能源资源消耗增长、环境污染损失增长等生态赤字与经济社会发展速度脱钩。作为发展中国家,实现跨越式发展存在诸多障碍,唯有技术创新和产业变革才能真正带来发展路径的转变。坚持创新转型,要求实现从0到1的突破,做无中生有的文章。为此,应强化支撑绿色转型的科技创新、政策制度创新、商业模式创新,推进绿色低碳科技革命,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不断健全已有制度,持续推进制度创新、填补制度空白,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为绿色转型提供更强创新动能和制度保障。

  坚持安全转型,筑牢发展和改革的基底屏障。绿色转型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涉及多个领域、多个主体,容易引发各种错综复杂的矛盾和问题。从发展惯性看,传统发展模式下的就业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依然占据主导地位,逐步淘汰高能耗高排放行业中的过剩产能,是现阶段的必然选择。如何满足新的就业需求、如何引导过剩劳动力向其他行业转移,是社会治理过程中面临的一大挑战。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绿色低碳转型中的安全问题,强调“在降碳的同时确保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粮食安全,保障群众正常生活,不能脱离实际、急于求成”。坚持安全转型,要求通盘谋划,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改革。要加强顶层设计、搞好统筹兼顾,以规则的确定性应对形势变化的不确定性,切实保障粮食能源等初级产品供给安全。

  2.坚持系统观念把“四个转型”落到实处

  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系统治理的目标是多主体协同发展,既包括时间协同、空间协同,也包括要素之间的协同。因此相关政策设计需要有全局视野、多主体参与、跨区域协调和长周期规划。这就要求我们将系统观念贯穿始终,按照系统工程的思路,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使各地区、各行业、各主体发挥最大效能、实现最优目标。

  做到全面转型,关键是处理好全局最优和局部最优的关系。一是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各领域工作之中,把绿色转型的要求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加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与其他改革的协同,使不同领域改革举措同向发力、相互促进。二是统筹各领域资源,汇聚各方面力量,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公民个人在基层环境治理中的作用。完善与畅通监督和沟通协商渠道,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知情权和参与权。建立数据平台,打破行政区划、部门界限,实现信息开放共享,回应社会公众对生态环境治理的关切。

  做到协同转型,关键是处理好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的关系。一是识别和把握碳节点产业,加快重点领域绿色转型。我国80%以上的碳排放量来自能源行业,能源结构转型是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的基础。未来要深入推进能源革命、研发和推广能源系统减排技术,实现能源消费、经济增长与碳排放脱钩。电力、钢铁、水泥、交通等是重点碳排放部门,要在满足未来需求的前提下,进行节能改造与生产流程优化,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来降低能耗和生产过程中的碳排放。二是坚持分类施策,实现因地制宜协同转型。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尊重主体功能区的主要功能,促进各地区发挥比较优势。打造绿色发展高地,发挥先发地区牵引作用。以产业集群为依托,构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空间格局,推进城乡建设发展绿色转型。

  做到创新转型,关键是处理好顶层设计和实践探索的关系。从顶层设计看,要加强对全国各地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行动的统筹。针对目前各地实施改革的做法和进展差异较大、各地反映改革面临的一些共性问题,国家有关部门要在摸清各地情况基础上,出台指导性意见,统一制定相关标准,同时避免一刀切。从实践探索看,一是培育绿色发展新动能,针对绿色低碳关键核心技术和共性关键技术,加强跨部门、跨创新主体的协同创新。二是加快构建与绿色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创新体系,大力开展绿色低碳领域集成创新、标准创新、制度创新,为绿色转型提供强劲动能和制度保障。

  做到安全转型,关键是处理好积极和稳妥的关系。“积极稳妥”就是要把握好战略的原则性和策略的灵活性的辩证统一关系,在发展和减排、短期和长期、局部和整体多重目标中寻求动态均衡,实现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一是提高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在保持经济增长和提高国民生活水平的前提下,通过技术革新和政策优化减少能源消耗。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统筹规划、先立后破,处理好新能源与传统能源的关系、处理好能源开发与节约利用的关系,针对绿色科技领域的短板弱项,完善现代化能源产业体系。二是加快打造绿色低碳供应链,切实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建立产业链供应链安全风险评估和应对机制,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制定应对措施以强化安全保障。加快研制新能源汽车、光伏、锂电池等“新三样”产品碳足迹国家标准,增强应对国际贸易碳壁垒的能力。三是坚守生态安全底线,着力提高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提高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提升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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